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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5县市列为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将改革探索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记者3月4日从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公布了全国50个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贵州省赤水市、江口县、荔波县、威宁自治县、雷山县等5个县市入选。
江口县梵净山麓寨沙侗寨(资料图)
据介绍,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是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改革探索,有利于创新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提高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整体效益。有利于转变生态保护地区的发展方式,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实现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的良性互动。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按照国家要求,加强督促指导,组织纳入试点的县市抓紧编制实施方案,确定试点任务重点,研究提出创新生态补偿方式的主要思路和政策措施,明确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力争通过三年试点,为全国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借鉴。
撰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王淑宜
编辑:王迟 王琳
统筹:杨韬编审: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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