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贵州省委、贵阳市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贵阳市雅关学校副校长黄荣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9月,黄荣前往包头市参加2015-2016年度DI全国教师培训会,提前乘飞机至北京游玩,培训结束当日乘火车到呼和浩特,第三天乘飞机经西安返回贵阳,并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在单位报销。2020年1月,黄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违纪款项。
二、花溪区房屋征收局副局长王光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中秋节、2019年春节期间,王光进先后两次收受在花溪区承接拆迁工程的王某某礼金10000元、53度“飞天”茅台酒4瓶、“和天下”香烟4条和月饼1盒。2019年春节前,王光进接受王某某宴请,并在宴后接受王某某邀请到贵阳某夜总会唱歌。2019年12月,王光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南明区湘雅社区服务中心狮峰路居委会书记、主任刘应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3月8日,湘雅社区狮峰路居委会违规向居委会委员发放三八妇女节慰问费共计2700元。2020年1月,刘应华受到诫勉谈话,并责令追回和退赔违纪款项。
四、修文县六桶镇石头村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4年7月至2018年10月,时任石头村党支部书记陈祖光先后多次签字同意用村级办公经费购买香烟用于村级办公,共计7109元。2019年12月,陈祖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四起问题中,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借公务活动之机公款旅游,有的公款吃喝。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治站位不高,对党员干部缺乏教育管理与约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对党纪党规缺乏敬畏。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把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更自觉行动,主动担当作为,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要坚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对典型“四风”问题严肃倒查追责,为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善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贵阳市纪委监委)
编辑:喻辉 徐然 刘娟
统筹:施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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