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海珠区纪委监委近日披露,2019年2月,海珠区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中发现了江海街道环监所原所长朱某某涉嫌违纪和职务犯罪问题的线索,立即成立核查组,对该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2019年7月24日上午,江海街道环监所所长朱泽玲(左一)为环卫工人赠送毛巾(图源:微社区e家通江海微音)
1
从2000年参加工作任居委会专职人员,到2010年成为江海街道环监所所长,朱某某也曾经有信仰、有拼劲,对大家眼中的脏活累活抢着干,个人及所在集体多次获得先进、优秀等荣誉。2007年8月,朱某某通过江海街道公开招聘成为江海街道环监所的事业编九级职员,2010年10月,凭借着良好的群众口碑及老所长的信赖与肯定,顺利成为环监所所长。“那时候我热爱自己的事业,深知手中的权力是服务人民的,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经常教育下属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人,从未想过自己会贪污受贿。”谈及参加工作前十年的经历,朱某某如此说道。然而成为环监所所长后,随着朱某某权力变大,诱惑越来越多,由于长期缺乏对党纪法规的用心学习,朱某某内心防线逐渐松懈,产生了“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接受请吃也是谈工作的一部分”等错误观念,思想开始滑坡。腐败随之而来,从接受宴请到收受财物,朱某某逐渐背离初心,将曾经热爱的事业变成了满足私欲的工具,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2
“最开始收钱是因为虚荣,”谈及受贿原因朱某某十分羞愧,“通过这些年努力,我的家庭条件已经大有改善,但是职级提升后,在一些私人宴请场合中我结识了几个有钱的阔太太,她们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让我十分羡慕,我觉得自己也不比她们差,慢慢就产生了攀比的念头”。2011年起,广州市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各街道环监所需招标一批垃圾减量清运项目,江海街道早期招标通过环监所推荐的方式,由环监所审核、考察相关公司资质后推荐所选公司至街道评议,评议合格后即当选。后期通过由环监所牵头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接垃圾清运业务的公司,在这些过程中,朱某某作为江海街道环监所所长负责确定备选公司、制定评标标准,并作为业主方代表担任评标评委,对投票结果具有较大影响,占了这个“肥差”,朱某某自然成了不法商人竞相“围猎”的对象。2014年3月,环维公司代表人甄某某到朱某某办公室拜访,言语中暗示只要朱某某帮助其所在环维公司顺利承接江海街道垃圾清运业务,即每月给予朱某某一定比例垃圾清运业务营业额作为回扣。该暗示与朱某某的敛财心态不谋而合,2014年4月至2016年7月,朱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以暗中操作环监所项目推荐名额、向环维公司泄露招投标保密事项、作为业主代表在开标前有倾向性的介绍等方式帮助环维公司顺利承接江海街道垃圾清运业务。作为回报,甄某某三年中多次给予朱某某现金,朱某某都悉数收下。据朱某某供述,收受的赃款一部分用于商场购物,主要购买名牌首饰、服饰、名贵化妆品等商品,一部分用于旅游消费,皆为满足个人物欲与虚荣心。3
接受审查调查初期,朱某某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既想配合调查,争取组织宽大处理,又担心事情暴露,要遭受严厉的党纪法规制裁,经过区纪委监委同志多番讲解谈心,才逐步卸下畏罪心结,如实供述了其收受贿赂的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当朱某某详细回忆交代其受贿情节后,朱某某一度表示不敢相信自己的受贿数额,据其回忆,除年底两次收钱数额较大,她认为自己单次收受的金额并不高。但事实胜于雄辩,内心贪婪一旦释放,就会变成难填的欲壑,朱某某就这样一步步走入了受贿犯罪的深渊。“我本是有着16年党龄的共产党员,面对诱惑却没能保持住清醒的头脑,走上如今这条错误的道路,辜负了组织、领导的培养,也背弃了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内心后悔莫及。”朱某某在其忏悔录中如此说道。2020年1月15日,海珠区纪委监委对朱某某违法犯罪行为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月16日,朱某某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朱某某把公权力当成私人‘提款机’,破坏了当地公正的营商环境,也损害了国家与人民的利益。”海珠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深挖彻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