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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最新通知:“绿码”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可复工复产复学复商复市
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管理措施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推动复工复产复学,有序推进社会经济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新冠肺炎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调整管理程序。新冠肺炎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的,出院后在将军山医院集中康复隔离14天。完成康复隔离后,居家隔离14天。完成居家隔离后,由家庭医生随访一年。
二、调整核酸检测。康复期的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一次在第7天,一次在第14天,两次阴性的解除康复隔离。居家隔离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一次在第7天,一次在第14天两次,两次阴性的解除居家隔离。在随访一年期间,每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家庭医生随访。解除居家隔离的新冠肺炎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由家庭医生随访一年。在随访中发现有新冠肺炎症状,如发热 、咳嗽 、乏力 ,立即送当地定点医院进行隔离观察治疗 ,如确诊为复阳患者立即转将军山医院治疗。
四、调整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管理。经14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阴性后,居家隔离7天,居家隔离期间没有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解除居家隔离 。
五、调整健康码管理。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新冠肺炎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健康码调整为绿码,其复工复产复学复商复市不受其原患病史和密切接触史影响。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规定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贵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2020年5月6日
撰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邱胜
编辑:胡锐 任诗音
统筹:晏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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