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失责、监管不力……黔南通报4起脱贫攻坚工作中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在黔南荔波县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近日,荔波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脱贫攻坚工作中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荔波县甲良镇双江村普脚组原组长黄德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未按程序进行评选建档立卡贫困户问题。
2014年黄德明在担任双江村普脚组组长时,在开展甲良镇双江村普脚组建档立卡贫困户评定工作中,没有严格按照《荔波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抓阄方式评选建档立卡贫困户,违反工作纪律,导致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对象被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黄德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荔波县发展改革和工信商务局驾驶员覃松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违反驻村工作纪律问题。
茂兰镇洞湖村脱贫攻坚队员覃松未严格按照吃住在村驻村工作要求,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期间,在未执行请销假制度和签到制度的情况下,擅自脱岗累计达46次,不讲规矩,工作纪律涣散,严重违反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纪律,影响洞湖村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推进。2019年10月,覃松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荔波县茂兰镇立化村党支部书记杨昌武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优亲厚友、失职失责问题。
茂兰镇立化村党支部书记杨昌武在2015年10月组织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黑猪养殖项目和黑山羊养殖项目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村民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以少数人决定的方式确定入股农户和分红名单,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属纳入入股分红名单,存在优亲厚友行为,侵犯其他困难群众利益。2019年11月,杨昌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荔波县茂兰镇扶贫工作站工作员韦继金对实施扶贫项目监管不力问题。
韦继金在任茂兰镇扶贫工作站负责人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管不力,导致茂兰镇2015年在实施黑山羊养殖项目中立化村蒙寨组和黎家组两个养殖点的黑山羊死亡或丢失共计416头,造成国家扶贫项目资金损失40余万元,同时该村2016年实施的三角梅项目在验收过程中,苗木成活率仅为56%,实施成效差,未通过验收。2019年12月韦继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黔南州纪委监委)
编辑:刘添元 胡蓉
统筹: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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