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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香港国安委集体亮相
刚刚,香港特区政府发布新闻公报称,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今日举行首次会议,全体成员出席,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也列席会议。根据香港国安法第12条,特区于3日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第一排为主席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左二)、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右二)、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左一)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右一);第二排(左起)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海关关长邓以海、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
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担任主席,成员包括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海关关长邓以海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陈国基亦同时兼任国安委秘书长。
据了解,根据香港国安法第14条,国安委的职责为:
(一)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角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
(二)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
(三)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国安法》第十四条亦明确规定国安委的工作不受特区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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