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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的哥1分钟6次闭眼打盹,把车撞得几乎报废,交警处理结果来了

贵州日报 2021-10-18



9月16日凌晨,贵阳市北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一头撞上交际处下拉槽入口处隔离护栏前的交通指示牌柱子。

发动机、水箱等部件几乎全部损坏,事故造成出租车车头损毁严重,整辆车几乎报废。万幸的是,驾驶员系着安全带,事故并没有对其造成更大伤害。

出租车上监控视频画面显示,当天凌晨1时36分,该车从北京路加油站往贵医附院方向行驶,1时37分许,撞上交际处下拉槽入口处隔离护栏前的柱子。

从视频画面中可以看到,开车的出租车驾驶员在短短1分钟内6次闭眼打盹,事故发生前最后1次闭眼打盹时间持续近10秒。直到车头撞上柱子,撞击的力量和声音传来,驾驶员才被惊醒。

这起事故发生后,贵阳市交管局云岩区分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交警现场排查,排除驾驶员酒驾、毒驾嫌疑。

在后续调查过程中,结合出租车司机交接班时间及监控视频内容,认定系驾驶员汪某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依法对汪某罚款100元,汪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接下来,云岩交警将约谈涉事出租车企业,要求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告诫、叮嘱。同时还将延伸到辖区“两客一危”企业,开展行业自查,开展“预防疲劳驾驶”主题宣传活动,提升职业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延伸阅读:

一、疲劳驾驶处罚

关于疲劳驾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有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中途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就算疲劳驾驶。

针对疲劳驾驶的处罚力度,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有相关说明: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12分;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6分。

二、疲劳驾驶危害

疲劳对驾驶人的注意力、感知力、思维能力、判断力、意志力等都会产生影响,伴随而来的是驾车时出现视线模糊、动作呆板、反应迟钝甚至短暂睡眠等状况。疲劳驾驶的危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

2.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会出现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

3.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撰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曹源麟
编辑:李娟
统筹:晏海艳
编审: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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