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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任免一批干部
安顺市人民政府决定:
汪健同志任安顺市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龙敏同志任安顺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
赵大维同志任安顺市就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璇同志任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院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强同志任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黄恒建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赵向镝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0年10月13日
安顺市人民政府决定:
胡祯英、李正华同志任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齐顾涛同志任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付贵生同志任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不再担任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雷鸣同志不再担任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孝勇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职务。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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