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纪违法!贵州一处长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毕节市委批准,毕节市纪委市监委对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处处长丁开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丁开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弄虚作假、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上为亲友谋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违规占用公款公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丁开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毕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丁开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丁开斌简历
丁开斌,男,1966年3月出生,回族,贵州威宁人,大学文化,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3月任威宁县玉龙乡原财政所所长;
1996年2月任威宁县玉龙乡副乡长;
2002年3月任威宁县中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7年12月任威宁县原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年3月任威宁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0年12月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威宁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威宁县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1年12月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威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5年8月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中共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委员会)综合执法处(综合执法局)处长(局长)(副县处长级),威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7年5月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中共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委员会)综合执法处(综合执法局)处长(局长)(副县处长级),威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威宁县双龙镇党委第一书记;
2018年4月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中共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委员会)综合执法处(综合执法局)处长(局长)(副县处长级),威宁县双龙镇党委第一书记;
2020年7月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中共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委员会)综合执法处(综合执法局)处长(局长)(副县处长级)。
编辑:胡蓉 喻辉
统筹:王迟
编审: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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