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六盘水城区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
近日,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2020年12月1日起,中心城区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经营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中心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活禽市场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确保钟山区禽类产品供应和消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决定在中心城区实行“集中交易、定点屠宰、冷链配送、白条禽上市”。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内各类集贸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其他非定点交易屠宰单位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本《通告》所称活禽、禽类是指鸡、鸭、鹅、鸽、鹌鹑等家禽及相关部门批准可驯养的活禽。
二、本《通告》所称中心城区范围是指黄土坡街道、红岩街道、荷泉街道、荷城街道、凤凰街道、杨柳街道、月照街道、德坞街道、双戛街道行政区划范围。
三、2020年12月1日起,中心城区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经营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中心城区内设置活禽交易市场,不得从事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钟山区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集中在保华镇发箐村家禽集中屠宰加工厂进行,其他活禽定点宰杀场所宰杀的禽类产品经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入中心城区市场交易。
四、凡进入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销售的禽类冰鲜产品,必须是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且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禽类冰鲜产品。
五、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禽类交易区改造和白条禽冷链配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引导活禽交易宰杀经营户转型经营白条禽,活禽交易宰杀经营户必须服从区政府统一规划安排,守法诚信,规范经营,严禁哄抬物价。对拒不执行本《通告》有关规定、妨碍“白条禽”上市工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依法开展禁止活禽交易及宰杀监管工作,在中心城区内擅自宰杀活禽、从事活禽交易活动以及禽产品上市未经检疫合格或伪造检疫证明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
七、广大市民要积极改变传统消费习惯,强化消费安全意识,倡导科学健康消费,购买经过定点宰杀、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
八、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发现并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对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本《通告》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钟山区农业农村局:0858-8238957
钟山区市场监管局:0858-8763456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
编辑:喻辉 胡蓉
统筹:王迟
编审: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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