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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查机关对岑巩县委原书记杨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州省岑巩县委原书记杨伟(正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有关证据,听取了辩护人意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杨伟利用担任台江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锦屏县政府县长、岑巩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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