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县任免一批干部
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曾家顺同志挂任职的通知
罗府任〔202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0〕13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曾家顺同志挂职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为一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挂职期间,严格按照《贵州省挂职干部管理办法》,由挂职干部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做好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参与挂职单位领导班子分工。
2021年1月12日
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启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罗府任〔20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0〕127、129,经研究,决定:
李启伟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逢亭工业园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莫云驹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
陈宏伟同志任逢亭工业园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严 胜同志任县国有林场场长;
卢思德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加伟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长级);
王明州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义贞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丰邦由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罗绂锦不再担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县森林公安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局长(大队长)职务;
王世宝同志不再担任县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王荣飞同志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何高东同志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安禹霖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沫阳分局局长职务(保留副科长级)。
2021年1月12日
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罗伟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罗府任〔202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0〕125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罗 伟同志正式任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 鑫同志正式任斛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以上两位同志任副科长级时间从2019年9月起计算。
罗国龙同志正式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春明同志正式任县扶贫开发中心主任;
以上两位同志任管理八级时间从2019年9月起计算。
肖大雷同志正式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赦永冰同志正式任贵州红水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罗甸县红水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唐先智同志正式任贵州红水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罗甸县红水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2021年1月12日
(来源: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微黔南)
编辑:刘添元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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