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了!贵州两条高速将增设收费站
近日,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显示,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了大兴至思南高速公路增设铜仁西收费站、都匀至新寨高速公路增设百泉收费站。具体内容如下。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兴至思南高速公路
增设铜仁西收费站的批复
黔府函〔2021〕1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大兴至思南高速公路增设铜仁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21〕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兴至思南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增设铜仁西收费站,经验收合格、投入营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铜仁西收费站收费期限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截止日期按《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兴至思南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13〕165号)执行。
三、收费标准由你们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调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号)等有关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四、收费工作由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都匀至新寨高速公路
增设百泉收费站的批复
黔府函〔2021〕13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都匀至新寨高速公路增设百泉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21〕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都匀至新寨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增设百泉收费站,经验收合格、投入营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百泉收费站收费期限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截止日期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收费公路收费年限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12〕301号)执行。
三、收费标准由你们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调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号)等有关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四、收费工作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胡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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