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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来了!《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设立方案》四方面着力缓解企业融资压力

贵州日报 2022-03-31


9月3日,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启动仪式举行,会议对日前印发的《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设立方案》进行了全面解读。


今年以来,贵州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举措支持全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截至7月底,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9%,两年平均增长7.8%,高于全国两年平均增速1.1个百分点。全省工业产业投资增长12.8%,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提质聚力。


但随着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和中小企业自身条件制约,全省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日益突出。为缓解全省工业企业融资难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设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通过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通(以下简称中小信贷通),逐步建立起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有效分担信贷风险,引导合作金融机构降低融资门槛、提高融资额度,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方案》本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分担”的原则,立足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明确三个责任主体


为了推动中小信贷通能够正常有效运转,明确了三个责任主体。一是设立决策管理机构。成立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领导小组)作为中小企业信贷通的最高决策机构。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陶长海副省长担任,成员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委派人员组成,负责中小企业信贷通总体管理、指导、监督与协调。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小信贷通办公室)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是选定合作金融机构。在本省设立网点的各商业银行,认同并自愿履行本方案规定的职责及相关合作协议所约定义务前提下,在中小企业信贷通设立期间,可自愿向中小信贷通办公室申请作为合作金融机构。三是明确受托管理机构。委托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黔晟国资)承担中小企业信贷通管理和业务实施。初步审核合作金融机构提出的资金风险责任额度并形成方案报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参与合作金融机构贷后管理和债权追索等相关工作。


设立两项合作条件


中小信贷通由政府性资金出资设立,通过按一定比例补偿合作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来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工业领域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触发对合作金融机构执行补偿的基本条件有两个:一是合作金融机构支持我省中小企业(中小工业企业占90%以上,下同)贷款累计投放金额较上年增长不得低于20%。二是合作金融机构支持的中小企业贷款户数每年度不低于上年度户数。


建立三个工作机制


重点围绕中小企业信贷通的整体运作流程,我们建立了三个方面的工作机制,确保中小企业信贷通可操作、能落地,有效推动我省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中小信贷通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次项目会商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合作金融机构按照“互荐、共认”的原则,将双方共同认可的项目纳入中小企业信贷通项目名单。对于纳入中小企业信贷通项目名单内企业,在无法偿还贷款时,按照约定,由中小企业信贷通和合作金融机构统一按照7:3的风险分担比例进行分担,即若触发风险补偿机制,则中小企业信贷通承担70%的贷款损失,合作金融机构承担30%的贷款损失。二是建立融资管理工作机制。合作金融机构对纳入中小企业补偿金项目名单的中小企业优先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支持,贷款审批通过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贷款,单户融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单笔融资额度2000万元以下无需提供增信措施。融资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0%,融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给予风险补偿。三是建立风险补偿追偿机制。当中小信贷通项目名单内企业在合作金融机构的项目贷款本金逾期达60天或利息逾期达90天,合作金融机构应立即向协调领导小组书面提出补偿申请,黔晟国资公司审核合作金融机构提出的资金风险责任额度并形成方案,报请协调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可启动风险补偿程序,发生的损失由合作金融机构与中小信贷通按照风险分担比例进行风险补偿。合作金融机构负责对借款人进行追偿,负责按贷款合同及协议依法追索欠款,追回款项按风险分担比例及时清算。


制定三项防控措施


加强中小企业信贷通运转的风险管控,强化监督与管理,防止出现“利益输送”和“寻租”现象,争取每笔贷款都能够真正用在刀刃上,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一是开展投后管理。合作金融机构比照自身贷款业务对中小企业信贷通进行投后管理,按季度向协调领导小组报送贷款项目基本情况及中小企业信贷通执行情况,跟踪企业贷款的使用情况,防止抽逃贷款、挪用贷款、骗取贷款以及其他违规违法使用贷款的行为。二是实施风险叫停。明确当中小企业信贷通整体贷款不良率超过3%,暂停新增贷款投放,实施风险叫停,直到不良贷款率下降或贷款潜在风险因素解除之后方可开展新增贷款业务,对于停止前已确认的贷款项目仍须履行相应责任。三是强化资金绩效评价。中小企业信贷通运行期间,中小信贷通办公室于次年年初对上一年度中小企业信贷通运作情况进行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省财政厅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我们将根据资金运作的评价结果,提请协调领导小组审议是否延续设立资金、完善资金设立、变更资金规模或终止资金运作等相关事宜。



撰文摄影: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江婷婷 朱登芳编辑:胡凯瑜 任诗音统筹:胡莹编审: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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