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地最新人事,包括选出两名县委书记
张恺当选遵义市余庆县委书记
10月28日下午,中国共产党遵义市余庆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余庆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余庆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听取了中国共产党余庆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的说明;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指定了总计票人、计票人;会议投票选举了中国共产党余庆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
张恺、贾旭东、唐静、谢庆松、杨芝雄、余如江、杜仲、金汉伟、李毅、韦继军、熊剑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余庆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张恺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余庆县第十三届委员会书记,贾旭东、唐静当选为副书记。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余庆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杜仲、覃位、杨光建、李颖、毛兴奇、王钞、钟文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余庆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杜仲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余庆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覃位、杨光建当选为副书记。
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
10月28日,中国共产党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胡敬斌当选为威宁县委书记。
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
胡敬斌、邓林、胡智光、陈亮欢、杨云娥、郭家雄、刘国栋、富明、肖涌、马勋、丁现利当选为县委常委,胡敬斌当选为县委书记,邓林、胡智光当选为县委副书记。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10月28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等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罗朝国(侗族)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报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1年10月28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等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金海雁(女)为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谭诤等同志辞去相关职务的决定
(2021年10月28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黔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谭诤(女)辞去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接受王亮海辞去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接受马涛辞去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接受罗运春(布依族)辞去黔南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报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辞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8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
谭诤(女)的黔南州公安局局长职务;
李景宽的黔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明莉(女,苗族)的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高原(布依族)的黔南州水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
吴应忠的黔南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龙木义的黔南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钟荣玉(女)的黔南州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刘国红(苗族)的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决定任命
贺承军为黔南州公安局局长;
杨宁(苗族)为黔南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韦文堂(布依族)为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健为黔南州水务局局长。
任命
罗朝国(侗族)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金海雁(女)为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白林贤(布依族)为黔南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传华(布依族)为黔南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洪(毛南族)为黔南州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杨晓华(苗族)为黔南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岑小明(布依族)为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唐海滨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2021年10月28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年10月22日,都匀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依法补选张传华为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21年10月18日,瓮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依法补选杨晓华为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经黔南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认为都匀市、瓮安县的补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张传华(布依族)、杨晓华(苗族)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黔南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5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