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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复同意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省人民政府关于黔南自治州长顺县转拐龙潭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22〕23号
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审批长顺县转拐龙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黔南府呈〔2021〕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州长顺县转拐龙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要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按规定做好公开工作,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要按照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2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贞丰县清水岗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22〕24号
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审批贞丰县清水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21〕1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州贞丰县清水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要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按规定做好公开工作,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要按照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2日
编辑:胡蓉 喻辉 胡凯瑜 任诗音
统筹:王迟 胡莹
编审:田旻佳
· 省政府批复同意贵州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