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义市主城区解除临时静默管理的通告
关于兴义市主城区
解除临时静默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情况,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专家组研判意见,经兴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12日7时起,解除兴义市黄草街道、兴泰街道、桔山街道、丰都街道、坪东街道、木贾街道、下五屯街道、万峰林街道、洒金街道、马岭街道临时静默管理。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覆盖抓好本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全面夯实本行业疫情防控监管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本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市民要严格落实个人和家庭防控责任,主动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二、有序恢复生产生活。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恢复运行,各类车辆正常通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景区景点按有关规定做好错峰、预约、限流措施。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工地恢复施工。
三、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各类公共场所和机构要严格执行戴口罩、体温监测、扫码亮码、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措施。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人员引流,避免人员过多聚集。
四、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市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主动扫场所码,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嗅觉减退等症状,及时按规定就医,不带病上班、不去公共场所。
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不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意识,共同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相关工作,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大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特此通告。
兴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编辑:王培 任诗音
统筹:胡莹
编审: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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