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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红花岗区高风险区的通告
关于增加红花岗区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增加红花岗区5个区域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1.红花岗区南关街道镇隆集镇小区15号;
2.红花岗区南关街道镇隆新街B1栋2单元601室;
3.红花岗区南关街道镇隆集镇小区14号;
4.红花岗区万里路街道蔺家坡32栋1单元604室;
5.红花岗区忠庄街道东都金麟府北苑68栋25—2室。
以上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红花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