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施秉县最新人事任免,包括4名副县长
余庆县
2月22日至23日,余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议案:
决定免去:
陈瑞祥同志余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骆飞同志余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
江明海同志余庆县人民法院敖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强同志为余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田维建同志为余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勇同志为余庆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任命:
江明海同志为余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云琴同志为余庆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施秉县
近日,施秉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周廷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县人民政府决定:
周廷军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乡长级督查专员,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洋同志任县项目建设和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副乡长级,试用期一年);
肖俊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挂职);
潘胜华同志任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挂职);
潘定成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副乡长级,试用期一年);
龙先进同志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永洪同志正式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龙俊志同志正式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杨丽金同志正式任施秉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鸿琴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职);
刘卓泽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郝稳同志不再担任县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
县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李立雪同志为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列为副乡长级干部管理),建议不再担任县福民农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建议吴超同志不再担任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推荐徐今杰同志为县福民农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列为正乡长级干部管理),建议不再担任县秉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推荐唐荣江同志为县福民农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列为副乡长级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建议王文喜同志不再担任县杉木河旅游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推荐罗群帮同志为县金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列为副乡长级干部管理),建议不再担任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推荐吴磊同志为县金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列为副乡长级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建议刘正通同志不再担任县杉木河旅游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来源:余庆人大代表之家、施秉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刘添元 喻辉
统筹:王迟 涂涌
编审: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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