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贵阳举行 徐麟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
7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麟主持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长海、桑维亮、王忠、杨永英、李豫贵,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李元平,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吴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省法院院长茆荣华,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永金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在表决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部分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座谈会、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大力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行使职权,着力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反馈、跟踪督办等工作。要落实好“两个联系”要求,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要提升服务保障工作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和宣传报道,更好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部分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精神,更好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立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更好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快推进法治贵州建设。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工作成效上,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指出,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是在我省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进贵州现代化建设开局起步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省各级人大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热潮。要把全会精神学习领会好,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全省现代化建设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实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代表、任免等各项工作。要把全会的精神宣传宣讲好,推动全会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草案)》《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阳市南明河保护规定》《遵义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办法》《毕节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毕节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条例〉的决定》等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后,举行了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期“人大讲坛”,李元平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作专题辅导。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文/郭立 图/林民
编辑:胡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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