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
龙朝阳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 健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督查专员(副厅长级,试用期一年);
黄鹏举任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凯林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 春不再担任贵州省水利厅副厅长职务;
贺承珊不再担任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娄胜霞不再担任遵义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编辑:王帅
统筹:晏海艳 王迟
编审: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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