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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人民币现金,罚!

贵州日报 2024-04-12

中国人民银行1月19日对外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2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并予以曝光。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此次被曝光的单位是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荆姚镇九年制学校,罚款金额分别为9000元和2000元。这2家单位主要因为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购买车险、缴纳学费等违法事实被处罚。


图片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自2023年10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来源:新华社


编辑:王帅

统筹:晏海艳 喻辉

编审: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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