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调整区位!

贵州日报 2024-04-12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对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区位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调整后按照“一区两园”进行布局,总面积9.73平方公里。其中,大鼓园区面积8.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五龙街道外寨社区、民兴街道大水社区,南至五龙街道幸福社区、五星社区,西至鼓场街道玉屏社区、民兴街道金槐社区,北至民兴街道光明社区、红兴社区;茶园园区面积1.13平方公里,位于茶园镇敦丰社区,四至范围为东至偏岩河,南至茶园河,西至玉神庙,北至大湾山脚。具体界址点坐标以省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为准。


二、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坚持把新型工业化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大抓工业、大兴工业、大干工业,聚焦工业主导产业,细化落实“一图三清单”,强化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开发区综合竞争力、辐射带动力、区域协同力,为加快构建富有贵州特色、在国家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作出更大贡献。


三、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在开发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坚持以工业用地为主,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提升亩均土地效益,按规定程序履行建设项目和用地报批手续,切实做到“规划一片、开发一片、收效一片”。


四、毕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编制完善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程序组织论证和报批,为国有土地出让和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推动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刘添元

统筹:晏海艳 胡凯瑜

编审:周文君

更多新闻

· 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命名!

· 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调整!

· 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取消!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