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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为厦门自贸片区企业因防控新冠病毒疫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提供专项公证法律服务的通知
关于为厦门自贸片区企业因防控“新冠病毒疫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提供专项公证法律服务的通知
厦门自贸片区各企业:
为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国家依法采取了延迟复工等紧急措施,部分企业因疫情产生的自身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客观因素,导致所签订的各类内外贸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足额按期履行,面临违约败诉的法律风险,并因此遭受二次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如约履行的企业,根据具体所受影响享有不可抗力的全部或部分免责权。
基于此,为帮助厦门自贸片区内企业有效应对此次疫情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避免或减少不必要损失,厦门自贸委特联合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为厦门自贸片区内企业免费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公证法律服务,包括不可抗力证据保存、公证证明等服务。各企业如有需求可直接联系厦门市鹭江公证处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咨询电话:0592-5839596、5906558)。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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