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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检战“疫”】一案三地互联-城固检察院视频讯问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检察办案工作,2月20日,城固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官办案组检察官通过视频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进行讯问,在规范办案过程中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该案是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敲诈勒索案,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时,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在讯问开始前,办案检察官积极同各方沟通协调,在该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协助下,办案检察官、犯罪嫌疑人、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三方通过手机连线的方式顺利完成了三方视频通话讯问。
疫情防控期间,城固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坚持防疫与办案工作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城固县人民检察院
法律小贴士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 对未成年犯罪人的讯问与审判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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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城固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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