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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兖州大家谈之基层纪(工)委书记篇

2016-06-07 廉洁兖州


廉洁兖州大家谈之基层纪(工)委书记篇

鼓楼街道纪工委书记  龚强


鼓楼街道纪工委将按照区委、区政府深化“廉洁兖州”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化“三转”,勇于担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助力“廉洁鼓楼”建设。

协助党工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牢“廉洁鼓楼”建设基础。建设“廉洁街道”,须从街道机关干部严格执行各项党章党规为切入点,纪工委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始终保持执纪审查的强劲势头,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积极抓好“警钟、织网、亮剑”三大行动,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先导,加强廉政宣传教育,营造“廉洁鼓楼”建设氛围。在机关办公场所制作永久性或移动性反腐倡廉教育专栏、廉政警句、廉政谚语、温馨提示语、宣传图片等,努力营造“廉洁兖州”氛围。建立“廉政文化室”、“廉政书架”、“廉政教育影视角”等廉政文化活动阵地,不定期举行廉政文化演讲等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牢记做人、做事准则。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完善“廉洁鼓楼”建设监督方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约谈、函询活动,由街道纪工委牵头,每半年党工委书记与科级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谈话一次;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包保村居负责人谈话一次;部门负责人与干部职工谈话一次。对群众有反映、存在轻微违规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约谈、函询。协助党工委把惩防体系建设贯穿到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工作监督之中,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和“三重一大”涉及领域的监督检查和暗访抽查,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用权。

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 强化“廉洁鼓楼”建设执纪重点。正视作风建设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增强担当意识,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扮“黑脸”。紧盯为官不为、在岗不在状态,履职不尽责等“庸懒散浮”和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办事流程不规范、群众多头“跑路”、服务态度差等问题,采取日常巡查、抽查、个别谈话、随机访问办事群众等多种方式,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现象,及时向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对有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并将有关问题通报相关单位。

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违纪必究,紧盯“廉洁鼓楼”建设目标。2015年以来,共自查和配合查处案件9件,其中开除党籍3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依据《济宁市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对7名机关干部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进行了诫免谈话和通报批评等问责处理,并点名道姓予以通报。




区法院纪检组长  高洪喜


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任务分工暨深化“链接兖州”建设动员大会的召开,彰显了区委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也为如何更好地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下一步,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主责主业,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为法院的高效廉洁司法提供有力保障。

层层传导压力,积极协助法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协助党组进一步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积极协助党组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注重细化党组成员和内设部门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经常向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党组当好助手和参谋。会同机关党委,在机关各部门和派出法庭分别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传导机制,通过述职述廉、工作约谈、廉情通报、责令检讨等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监督责任,不断增强班子队伍遵规守纪自觉。紧紧围绕《党章》和《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研究探索法院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定位和工作方式,进一步明晰责任划分,把不该管的工作切实交还主责部门,把更多精力和更多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通过参加或列席重要会议、廉政谈话、核查举报等工作,对新进人员、新任干部进行前置性把关,对相关制度进行廉洁性评估,对党组及班子成员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实行全面监督。进一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针对司法权运行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加强对审判执行部门廉政监察员的工作指导,督促法院干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预过问案件、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等廉政制度规定,不断加强对法官队伍的内部监督。

从严正风肃纪,坚持不懈提升司法作风建设水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突出查案工作重点,加大对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于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一案双查”,保持“零容忍”,拿出“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严肃查处、寸步不让,决不搞放人一马、下不为例,通过问责推动“两个责任”压紧压实。深化警示教育,深入剖析近年来上级法院、纪委编发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教育功能。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公开投诉电话和举报网址,发放随案廉政监督卡,做好廉洁办案回访,实现联网运行和实时监督,切实筑牢廉洁司法“生命线”。


区纪委派驻区妇联纪检组长  高艳


按照深化“廉洁兖州”建设和廉洁社会单元创建要求,结合区妇联工作实际,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狠抓落实。

进一步强化派驻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区纪委的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反腐倡廉新常态,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相结合,处理好监督与融入、监督与依靠、监督与服务、监督与学习、监督与接受监督的关系,坚持融入不陷入,到位不越位,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开展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使廉洁自律规范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通过不定期发送廉政微信、组织观看警示片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的作用。

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抓住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节点,提醒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发生;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参与派驻单位涉及党风廉政建设事项的重要会议,了解掌握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决策,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制止,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创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机关提供纪律保障。

助推廉洁家庭创建。区妇联是廉洁家庭创建牵头单位,积极协助区妇联开展廉洁家庭创建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同时,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廉洁家庭创建活动的督促推动,做好日常督导,加强跟踪问效,对在廉洁家庭创建活动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督促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廉洁家庭创建活动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始终保持知识恐慌、本领恐慌的紧迫感,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态度、一种责任,认真学习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全面了解和掌握区妇联的具体工作职责,提升履职能力,真正做到秉公执纪,全面履责,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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