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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纪委细化监督提醒 增强监督实效

2016-12-26 廉洁兖州

济宁市兖州区纪委聚焦“四种形态”,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力推动“第一种形态”落地生根。



细化适用情形。确立了书面警示提醒和教育谈话提醒两种方式,明确6种适用情形,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进行“警示性”提醒,又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进行“无过错”提醒,做到人员、岗位、领域“三重覆盖”。


细化适用程序。对监督提醒各个阶段的程序、要求等均作出详细规定,严格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区级分管领导签字背书制度,将监督提醒情况纳入廉政档案。


细化具体责任。对被提醒人、被提醒人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区级分管领导的责任进行一一明确,确保监督提醒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监督提醒50余次,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80余个,达到了教育、警醒、挽救干部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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