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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对擅离职守、工作不力者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市纪委下发紧急通知严肃防汛救灾工作纪律

2017-07-04 廉洁兖州

中共长沙市纪委文件


长纪发〔2017〕5号


中共长沙市纪委

长沙市监察局

关于进一步严肃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当前我市防汛救灾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防指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各级党员干部防汛救灾的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严肃防汛救灾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担当政治责任,确保政令畅通。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汛救灾工作的严峻形势,将其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命令,确保防汛救灾工作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不折不扣落实防汛救灾各项措施。

二、带头执行纪律,做好防汛救灾。

全市广大共产党员要冲锋在前,带头示范。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遵守防汛救灾“六个一律”工作纪律。即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关闭通讯工具,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外出;有关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守,一律不得离岗脱岗;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决服从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危退缩和各行其是;发生重大事项、险情和紧急突发事件,必须按程序及时报告,一律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和乱报;防汛期间的信息发布要以政府权威部门为准,一律不得传谣信谣、散布和传播虚假信息,干扰和影响防汛救灾工作;对各级政府调拨或下拨的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挪用、截留、贪污、私分和冒领。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问责。

全市各级防汛指挥办事机构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防汛救灾各项制度、汛期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六个一律”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追责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奋战在防汛救灾的第一线,发挥表率作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擅离职守、工作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防汛救灾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通报曝光。对在防汛救灾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通知请各地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铁的纪律严格贯彻执行,切实打赢防汛救灾这场攻坚战。

 

                        中共长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长沙市监察局

                             2017年7月3日

(编辑:钟晗 | 校对: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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