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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川方案看市县机构改革走势和要求

土言土语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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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川方案看各地市县机构改革基本走向


日前,中央正式备案同意《四川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按照要求,市县机构改革要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总体意见》明确了20项市县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 ,确保对标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实现机构职能体系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在机构限额总量控制前提下,各地要把创造力放在优化设置上,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


据介绍,“统一设置”是市县机构的最大亮点、最硬要求。在市县机构改革中将统一设置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机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农民工服务机构、便民服务机构。“这次机构改革在百万人口大县(区)统一设置农民工服务机构,既是从体制机制层面作出的深层次长远谋划,也是关心关爱千百万务工农民的政治大题、民心大题。”


根据安排,成都市的改革方案由省委审核并报中央备案后批准。市(州)和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分别于2018年11月、12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到位后,市县机构改革如何走,各方关注。据悉,四川省是最早获批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省份之一,从四川的方案应该可以看出各地市县机构改革的基本走向和要求。


一是市县机构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根据市县级别和国模大小,明确相应的党政机构数量限额,不设部门管理机构。


二是明确了20个规定动作,包括中央和省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对口设置,确保对标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具体如下:



三是在规定动作之外,允许市县在一定领域因地制宜设置机构。



四是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


五是明确了推进要求和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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