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丨继当选“安徽好人”后,他又荣登“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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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
报
恭 贺:
王启发
(安徽亳州公证处副主任)
荣耀当选
“中国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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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磅 新 闻
1月31日上午,中央文明办在湖南长沙发布2018年1月“中国好人榜”,108位身边好人入选。
情系公益履职为民、十余年扶困助学传播爱心的安徽亳州公证处副主任王启发,荣耀当选助人为乐类“中国好人”。
这是安徽司法行政系统,继律师冯霞、陈贤、曹旭,普法志愿者葛彬之后第五位获此殊荣的法律服务人。
他的评价
中国文明网是这么介绍的:
他不是企业家,仅仅是一名普通的公证员,靠工资吃饭。
可就是这样一位靠工资吃饭的公证员,却力所能及地帮助别人,经常一次性拿出5000元、10000元帮助别人,甚至有时候在帮助别人的时候,还要瞒着自己省吃俭用过日子的妻子……
当有人问他这样做是图什么时,他总是很平静地说:“我又不是大老板、企业家,帮别人建学校、修公路,我真的做不到,我做的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他的简介
王启发
1966年出生
1987年参加工作
现任安徽亳州公证处副主任
所获荣誉
2009年,被亳州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10年、2012年,被亳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亳州市第二届和第三届道德模范2011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2015年,被亳州市委、市政府确定为“亳州市重大典型人物”;
2016年,当选安徽司法行政年度十大榜样人物;
2017年,荣登8月份“安徽安徽好人”;
2018年1月,获司法部“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特别提名奖。
他的事迹
公证之中献爱心
他从事公证事业已有17年,在这17年的漫长岁月里,当问及到这么多年办理过的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时,王启发的表情略显得有些严肃。
他说:
“在2007年的夏天,谯城区大杨镇胡桥村曾发生过一起四名儿童溺水死亡案件。当事人来到我处要求办理一份证据保全公证,听完当事人的诉说,我心中十分沉重,就和另外一名公人员冒着高温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对现场进行查看拍照、录像,并按程序及时给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
王启发说:
“这几个家庭都非常贫困,根本没有能力缴纳公证费用,况且当时他们的心情也非常悲伤。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我对此事不闻不问,再收人家的钱,我觉得会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后来,他自掏腰包为每个受害人家庭垫上了600元的公证费。他还免费为他们请了律师到法院立案,并垫付车费到有关单位帮助律师去调查取证,自费到合肥寻找被告的详细地址。最后,在法官和律师的努力帮助下,经过二审,受害人家庭都得到了相应的赔偿,慰藉了他们受伤的心灵。
自那以后,王启发连续五年春节到三家受害人家庭慰问,给他们送去过年的礼品,鼓励他们好好生活。之后,受害人给王启发和公证处送去了表扬信和锦旗。至今他们还保持着联系。
像这样,王启发还帮助了许多其他困难群众办理了各类公证业务,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收到的锦旗就有10面之多。
生活之中乐助人
除了在“公证员”的岗位上奉献出了爱心,王启发还很热衷公益事业。10年来,他已经帮扶了十几名贫困学生。他平时比较关注媒体,有时从报纸或者网络上看到一些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他就会立刻与对方取得联系,送去关怀和慰问。
2010年8月份,王启发从报纸上看到蒙城县乐土镇的女大学生褚兰因父亲病故家庭贫困上不起大学时,他亲自从亳州驾车一百多公里到蒙城给褚兰送去了1000元学费和物品,并联系了其他爱心人士,终于给褚兰凑齐了第一年5000多元的学费。当年春节,王启发又冒着严寒到了褚兰家,给她送去1000元的过年费和礼品。之后,他每年都给褚兰提供1000元的学费,并告诉褚兰学习和生活有困难时,一定要及时告诉他。成绩非常优秀的褚兰后来考上了安师大的研究生,2016年毕业后在合肥一公司上班。
来来往往几次,王启发发现,褚兰家中的房屋已经十分破旧,墙壁上裂开了大缝,摇摇欲坠。王启发很是放心不下,为此,他向亳州市司法局领导作了汇报,全局捐款10000多元,王启发个人又捐助了5000元,同时联系了其他单位,为褚兰家建起了一座新房子。
从2013年开始,王启发每年都在亳州学院选择两名贫困学子,每人每年帮扶2000元,直到其大学毕业,并承诺一直做下去。他帮扶的亳州学院第一批两名学生今年已顺利毕业,并都找到了理想的工作。2016年秋季开学后,王启发又委托亳州学院的团委帮其选择两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进行帮扶。
王启发不但自己热心公益,经常帮助别人,他还积极参加亳州市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宣讲活动,积极宣传正能量。近几年来,王启发共参加宣讲活动30余场次,每一场都达到了宣讲的目的,向社会传播了正能量。
供 稿:亳州市司法局
作 者:亦 然
编 辑:张 倩 彭继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