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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载风雨兼程 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日趋完善

安徽司法 2022-04-20

1963年5月26日,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央关于严禁鸦片、吗啡毒害的通知》,其中专门规定,对吸毒犯应强制戒毒,对已吸食鸦片或打吗啡针等毒品成瘾者,必须指定专门机构严加管制,在群众监督下,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限期强制戒除,在吸毒严重的地区可以集中戒除。

中共中央颁布的这一通知被视为新中国戒毒工作起点。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以提升教育戒治质量为中心,把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走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体系,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


适应形势需要

推行全新强制隔离戒毒模式

1998年,公安部成立禁毒局,初步形成了由公安机关主管的强制戒毒、司法机关主管的劳教戒毒两大主流模式。

此后,劳动教养戒毒和公安强制戒毒两种强制戒毒模式并举,长期以来发挥各自优势,相互补充、相辅相成,为社会禁毒戒毒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也有学者提出,由于执行体制与矫治方法的发展途径不一致、适用对象法律依据不充分、部门利益冲突等各种原因,两种模式戒毒矫治效果已落后于时代发展的需要,并产生了部分不良社会影响。

随着一部法律的诞生,这些问题得到了破解。

2008年6月1日,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和戒毒工作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正式施行,以法律形式废止了原有的劳动教养戒毒和公安强制戒毒,推行全新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这些举措重构了戒毒体系。

出台配套制度

保障戒毒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为更好地推动戒毒工作转型,实现全面发展,自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实施以来,司法部大力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出台了《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制定了涵盖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和教育矫治、戒毒管理、生活卫生等各项工作机制,并汇编形成了《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规范》。

此外,司法部还会同国家禁毒办、公安部、财政部、发改委、卫健委、住建部等部门制定了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戒毒人员经费支出、戒毒场所规划建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艾滋病防治、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等工作的办法、意见、标准等,涉及戒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达100多项。较为完备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实现了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障了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运行。

专业化的戒毒医疗、教育矫治和康复训练是戒毒工作的重心。

权威数据显示,目前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共有警察5.77万人,具有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等核心专业民警3.32万人,占总数的57.6%,为开展戒毒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近年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在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将提升教育戒治质量作为中心任务,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总结和提炼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戒毒模式。

在此基础上,2018年5月,司法部部署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一年来,统一戒毒模式已在全国全面推开,全系统累计投入专项建设资金12.88亿元,四期四区流转戒毒人员近27万人次,省级层面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规定273个,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在更加科学规范的水平上平稳运行。

紧跟时代步伐

探索教育戒治新技术新方法

近年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紧跟时代步伐,牢固树立科学戒毒的理念,不断探索开发教育戒治的新技术新方法。截至目前,教育戒治优势项目立项31个,结项21个,项目涵盖戒毒医疗、教育矫治和身体康复等多个方面,形成包括工作手册、译著、学术论文、视频课程表等众多科研成果,建立了教育戒治优势项目资源库,并已开始在全系统推广应用。

此外,各地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还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以教育戒治优势项目为指导,积极探索应用戒毒新技术新方法,心理学、教育学、医学、运动学的科学理念和正念、内观、VR、经颅磁等先进技术被广泛应用,在帮助戒毒人员恢复身心健康、增强戒毒信心、掌握拒毒方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戒毒人员教育戒治质量不断提高。

目前,司法部在全国19个省31个戒毒场所试点开展“智慧戒毒”场所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手段,总结和发现戒毒工作客观规律,验证和完善戒毒技术方法,成效显著。


来源:法制日报   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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