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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耘:心系法律援助,情洒弱势群体~

安徽司法 2022-04-20



人物名片

林志耘,男,汉族,1962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79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所获荣誉

2006年12月,在全国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

      ✿2016年5月,被评为安徽省农民工维权先进个人。


人物事迹
严格管理,全力打造法律援助工作金字招牌

 

 

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能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林志耘同志从长远出发,带领全中心律师建立完善了以“四统一”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逐步形成了长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既保证了办案质量,也杜绝了向受援人乱收费的情况。因对办案质量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消除了受援人认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是否存在援助工作人员敷衍了事的疑虑,提高了援助工作人员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该中心年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先后多次受到省、市、县有关单位的表彰。2004年9月,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受到司法部的表彰;2016年10月,在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评比中荣获第一名。


强化措施,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为保证弱势群体能得到及时、有力、高效的法律援助,多年来,林志耘同志推行“一张笑脸、一句问好、一把椅子、一杯热茶、一个答复”工作法,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同时,还建立了3万余人的法律援助困难群体数据库,开设了残疾人、低保户、特困家庭、农民工四条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这些弱势群体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无论来自省内还是省外,一律同等对待。由于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声望,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的当事人日益增加。在他的带领下,办案数逐年增加,特别是农民工维权案件,年年名列全市前茅。2016年5月,该同志被评为安徽省农民工维权先进个人。



格尽职守,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多年来,林志耘同志非常重视涉案当事人的诉讼和代理工作,严把立案关、取证关、庭审关,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仗义执言,秉公执法,诚信服务。对当事人做到“热心、耐心、诚心”,不论案件大小,都能认真查清事实,充分搜集证据,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林志耘同志办理法律案件一千多件,提供法律咨询近两千人。他以高度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并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采用协调、谈判、仲裁、诉讼等司法手段使许多复杂的案件通过法律程序得以合理解决,有效地发挥了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的作用,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安徽日报、安徽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多次报道了该同志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例。

案例一

   2014年2月20日,潜山市农民工倪某驾驶微型面包车载着10名同事从潜山市官庄镇出发,到苏州一工厂打工。晚上11点半左右,在马鞍山市雨花区境内常合高速下行线15公里处,与一辆江苏籍半挂货车追尾相撞,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得知消息后,林志耘同志主动要求随同县政府工作组前往事故地实施法律援助。抵达现场后,他顾不上路途中的疲劳,迅速投入到事故调查之中,一方面到马鞍山事故处理大队了解肇事车辆和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核实伤亡人员名单,收集证据材料;另一方面积极与当地工作组协调,妥善安排死伤者家属代表的吃住,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解答受害人家属的各类疑问,并给他们分析了案情,详细介绍了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和赔偿标准,并表示在他们需要时无条件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引导他们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依理依法维权。同时做好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稳定他们的激动情绪,努力消除他们对赔偿的担忧和不安,规劝他们不要上访,相信政府,相信法律,依法维权。为了使受害人及时得到经济赔偿,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林志耘同志及时提出了“政府垫付,快调快处”的建议。经过十三天的努力,几经磋商,最终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使9名死者亲属获得了赔款680万余元,同时,还为伤者筹措了100万元的医疗费,保障了伤者治疗的需要。


案例二

  2013年6月19日,储某等三人承包了潜山某公司开发建设的龙山石窟大佛广场工程。2014年年初,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龙山石窟项目停工,共欠发134名农民工工资232余万元。2015年6月,由于公司老板不堪债务重负,不辞而别,以致造成134名农民工纷纷向媒体、劳动监察部门求助,多次到原潜山县委、政府集体上访请愿、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造成交通堵塞,公共秩序混乱,想通过过激方法为自己讨“说法”。当求助到潜山法律援助中心后,林志耘同志亲自耐心细致的开导,使广大农民工放弃了错误的想法。他一方面及时提起了民事诉讼,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法诉请人民法院判令相关责任人支付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另一方面,立即向政府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原潜山县人社局于2014年7月14日作出了《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限定2014年7月15日前支付拖欠的工资。该公司老板收到《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后,不仅没有支付工资,反而不辞而别,引起了农民工的公愤。林志耘同志立即依法代为农民工提出了控告,该公司老板杰某、张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随即被原潜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过三年多的追逃,于2019年元月被缉拿归案,案经潜山市人民法院和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处了相应的刑罚,并强制划拨银行存款,如数发放了农民工工资。

   本案历时三年零八个月,七次诉讼,林志耘同志不辞辛劳、兢兢业业地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处理过程中,多管齐下,一方面充分利用劳动监察、法院、公安等机关的职能作用,采取“部门联动”的做法,形成了行政维权和司法维权的合力,较好地解决了取证难、送达难、执行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与劳动监察、公检法部门通力合作,重拳打击欠薪“老赖”,既将欠薪“老赖”绳之以法,又想方设法为农民工追回了欠薪,有力地震慑了恶意欠薪行为,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本案因事例典型,具有代表性和可借鉴经验,2019年春节期间,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组进行了专题采访,并作为《今日说法》两会特别报道节目,于2019年3月7日播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展播背景介绍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讲述司法行政人履职敬业、追梦筑梦、奋斗圆梦的故事,激励和动员全省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立足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岗位作贡献,把爱国奋斗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徽省司法厅决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2019安徽司法行政典型人物事迹展播暨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活动。


策划:省司法厅宣传教育处

          省法治宣传和研究中心

供稿:安庆市司法局

编辑:小圣  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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