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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见证:新型检律关系!

安徽司法 2021-09-22

近日,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检律深入协作,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构筑良性互动的新时代新型检律关系。

《意见》明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各级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职能作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有效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意见》强调

要不断拓宽检律协作领域,增强检律协作实效。以《民法典》施行为契机,在加强刑事检察领域检律协作的同时,重点抓好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工作,不断完善申请民事检察监督律师代理制度;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推进民事行政案件专家咨询平台建设、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信访积案办理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规范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听取律师对认罪认罚案件认定事实和量刑幅度的意见,对认罪认罚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快研究制定“捕诉审全流程检律协作机制”,有效解决律师参与程度、律师见证签署具结书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公益诉讼等前沿领域的合作互动,在刑事合规制度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领域充分发挥律师作为第三方监管专家的作用。积极探索律师参与检察决策论证、检察绩效评价的新途径。



建立检律协商机制,构筑彼此尊重、相互监督、平等对待、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进一步解决当前检律之间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不强、深入协作不够等问题。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检察机关上门问策、征求意见,定期邀请律师参加检察听证,建立健全检察人员与律师互督互评机制等方式,加强沟通协调。

为加强检察自身监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意见》明确,全面落实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听取律师意见,依法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按照“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扎实办好每一起律师控告申诉案件。加强与律师的走访互动,主动发现案件线索。对于类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制发典型案例予以指导,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意见》还要求探索建立互派师资机制,用好“检察业务论坛”“疑难案例研讨会”“检律辩论赛”等交流平台,进一步促进业务能力互补;完善便利律师工作的检察服务机制,健全律师预约、接待、阅卷、沟通机制,进一步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及时通报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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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法制报》

编辑:张倩 显宇

审核:欧元军
安徽省司法厅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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