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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戒毒民警 这份通知,与你有关!

安徽司法 2022-12-22

近日,省司法厅、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荐评选第三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好警嫂(模范警属)”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激励全省监狱戒毒民警勇于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鼓励民警家庭和家属支持奉献监狱戒毒事业,省司法厅会同省妇女联合会共同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好警嫂(模范警属)’评选活动”。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推荐评选第三届全省司法行政

系统“好警嫂(模范警属)”的通知


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

2022年以来,全省监狱戒毒民警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高于平时、严于地方”要求,承受长期封闭执勤的艰辛与压力,坚守监管和疫情防控一线,确保了监管安全和疫情防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广大警嫂和警属们勇担家庭重担、舍小家顾大家、全力支持监狱戒毒工作、铸就坚强后盾。

为激励全省监狱戒毒民警勇于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鼓励民警家庭和家属支持奉献监狱戒毒事业,省司法厅会同省妇女联合会共同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好警嫂(模范警属)’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好警嫂”评选范围: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在职在编民警的妻子(含市属监狱戒毒所)。

“模范警属”评选范围: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在职在编民警的丈夫(含市属监狱戒毒所)。


二、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家庭和睦。“好警嫂(模范警属)”推荐对象大力支持爱人工作,其爱人在单位工作表现突出,特别是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监所安全稳定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名额分配

全省监狱戒毒系统推荐40名“好警嫂(模范警属)”。

1.监狱系统推荐“好警嫂(模范警属)”32名,“好警嫂”29名、“模范警属”3名。

2.戒毒系统推荐“好警嫂(模范警属)”8名,“好警嫂”6名、“模范警属”2名。


四、评选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监狱戒毒所评选阶段。

9月15日前,各监狱戒毒所组织开展本单位“好警嫂(模范警属)”评选,并择优推荐至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

(二)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评选阶段。

9月30日前,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根据各监狱戒毒所推荐情况,组织开展监狱、戒毒系统“好警嫂(模范警属)”评选,择优推荐到省厅,同时将推荐报告、《第三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好警嫂(模范警属)”审批表》;《第三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好警嫂(模范警属)”推荐对象汇总表》;“好警嫂(模范警属)”推荐对象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好警嫂(模范警属)”推荐对象为监狱戒毒系统外的,由推荐单位调查后出具)报送至省厅。

(三)省厅评选阶段。

10月中旬,省厅根据两局推荐情况,与省妇联联合评选确定第三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好警嫂(模范警属)”人选,印发评选结果通报。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好警嫂(模范警属)”评选,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选条件,把好事迹材料审核关,真正把事迹过硬、群众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好警嫂(模范警属)”推选出来。要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好警嫂(模范警属)”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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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厅宣教处

编辑:朱洪刚

校对:方航

审核:徐春节安徽省司法厅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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