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印发!
近日,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 《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聚力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数字创意等十大新兴产业,主动担负司法行政职责使命,为全省“双招双引”项目落地落实提供及时、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创造“双招双引”更佳法治环境,确保“双招双引”量质齐升。
《工作方案》提出了包括政府立法、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在内的10条举措,基本涵盖了司法行政机关为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的各个方面。
《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双招双引”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省十大新兴产业高质 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服务保障,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机关主动服务科技创新、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壮大发展的履职自觉,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工作目标
聚力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 数字创意、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绿色食品、生命健康、智能家电、新材料、人工智能等十大新兴产业,切实担负司法行政职责使命,为全省“双招双引”项目落地落实提供及时、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创造“双招双引”更佳法治环境, 确保“双招双引”量质齐升。
工作措施
(一)持续完善十大新兴产业营商环境立法。推动十大新兴产业营商环境领域前瞻性立法,修订《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将《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列入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主动对标学习沪苏浙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制度做法,尽快制定出台我省优化营商环 境领域的专门性地方性法规。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研究建立涉十大新兴产业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工作机制, 严格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废止和修订不合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 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深化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市和省直单位,系统梳理涉及十大新兴产业的公共政策兑现和合同协议履行问题清单,实行“受理、办理、反馈、监督”闭环运行; 建立公共政策发布、解读、申报、兑现、查询、投诉一体服务 平台和合同协议“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开展公共政策兑现流程再造,分类实现公共政策“即申即享”“免申即享”“限时即享” 和政策资金“一键送达”。
(三) 加强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围绕十大新兴产业 “双招双引”工作,加快涉企政策审查,畅通沟通渠道,确保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严把法律关,对政府拟作出的涉及十大新兴产业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进行法律分析,提出合法性审 查意见。深入重点项目、龙头企业、开发区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走访调研,了解涉企政策落实情况。
(四) 规范涉十大新兴产业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预防和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长效机制,加强对涉十大新兴产业行政执法的监督,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逐利”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钓鱼” 执法和涉企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落实并拓宽涉十 大新兴产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对有关领域首次 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容错机制。
(五) 加强涉十大新兴产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深化“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搭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平台,重点开展十大新兴产业相关的知识产权、劳资关系、债权债务等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进一步建立健全商事、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着力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聘任行业专家、工会代表、 律师等担任调解员,主动介入用工风险、劳资关系等矛盾纠纷调解,实现涉新兴产业相关矛盾纠纷的快速有效化解。
(六) 加强十大新兴产业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法治宣传活动, 指导省有关部门深入十大新兴产业企业,聚焦企业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实施监督、效果评价,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七) 组建十大新兴产业专项法律服务团。由省律师协会牵头,会同省公证协会、省仲裁协会、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省司法鉴定协会及有关法律服务机构,选拔优秀律师、公证员、 仲裁员、司法鉴定人等专业人员,根据十大新兴产业特点和需 求,为十大新兴产业分别组建10个专项法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从前期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到中期对接洽谈、项目评估, 再到后期资金到位、政策兑现、项目实施,为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提供专业化、全方位、跟踪式“全过程”法律服务。
(八) 建立仲裁服务十大新兴产业机制。支持仲裁委建立仲裁服务十大新兴产业机制,建立仲裁委与企业间的定期沟通机制。开展仲裁委实地走访十大新兴产业企业和商会、行业协会活动,重点了解企业仲裁服务需求,提供及时便捷的仲裁服务。全面推行仲裁联络员制度,在十大新兴产业企业中普遍建 立仲裁联络员。拓宽仲裁员聘任渠道,根据不同业务性质、矛盾纠纷解决需求,聘任十大新兴产业企业和商会人员担任仲裁员。
(九) 积极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指导省律师协会根据十大新兴产业发展特征,收集整理相关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等规定,研究制定《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业务指引》,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引导律师重点帮助企业在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十)建立完善行业协会间合作机制。指导省律师协会、 省公证协会等与十大新兴产业协会签订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采取联席会议的方式,建立定期交流沟通工作机制。加强联合调研、走访座谈,深入会员企业,主动送法上门,深度精准服务。联合开展十大新兴产业法律服务人才培养项目,将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纳入高级研修班计划,每年至少共同举办一次线下(或线上)交流活动。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 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用足用活本地法律服务资源,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工作布局,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为全省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工作提供充分的法律服务保障。
(二) 强化统筹协调。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将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主动担当作为,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开展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结合起来, 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三) 加强督导考核。要定期自查工作落实情况,日常工作落实中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反馈,将保障十大新兴产业 “双招双引”工作纳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省厅根据工作部署和相应职能,将通过“四不两直”实地调研、暗访以及第三方评估、平台反馈信息、季度考核评价等方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测评估。
来源:厅律师工作处
编辑:方航
校对:朱洪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