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胡焕杰:法援守初心 调解促和谐
百名身边的榜样
2022安徽司法行政系统典型人物事迹展播
胡
焕杰男,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淮南市潘集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所获荣誉:
2017年3月,被评为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示范岗”;
2018年1月,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2019年4月,被评为淮南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2019年度、2021年度,评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
2020年9月,被评为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优秀调解员。
胡焕杰:法援守初心 调解促和谐
自2008年投身法律援助事业以来,胡焕杰一直坚持在法律援助第一线。多年来,他始终把扶危济困看作是义不容辞的职责,把依法维护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光荣使命,用真情和爱心帮助并感动着每一位受援人,为贫弱群众撑起公平正义。
初心不改 为民办实事
由于工作岗位关系,经常要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淮南市潘集区法律援助办案数也由以往的每年100件,增加到现在的每年近600件。潘集区法律援助工作多次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每当遇到困难,胡焕杰都会想起一句话:“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有一年,春节来临,农民工徐某在江苏一项目工地上务工,在从仓库倒运设备到安装现场的过程中,徐某连同设备从车上意外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因未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陷入了索赔无门的绝境。决定援助后,胡焕杰连夜赶往事发地,经过四天四夜多轮艰难协商,用人单位与死者亲属终于达成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补偿协议。
“遇事只考虑自己的得失,计较名利的人,不可能成为合格的法援人。”胡焕杰经常告诫自己,法律援助体现着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爱,所以,他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主动作为。
2016年,20多位农民工无故被辞退,找到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符合援助条件,为其代理仲裁,要求给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双倍补偿金。经仲裁委调解,根据工作时间长短和工资高低不同,拿到了相应的补偿。
在援助中心主任岗位上,胡焕杰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回应民生诉求,重点做好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为其提供专业化服务。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80多岁高龄的老人下身瘫痪,坐上了轮椅。大额的住院费、手术费,每一笔开销都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胡焕杰决定上门为老人办理法律援助。一次次调解、一次次奔波,在不懈努力下,老人得到了赔偿费6万余元。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胡焕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守护着群众的权益,用行动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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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淮南市司法局
编辑:方航
校对:朱洪刚
审核:徐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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