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士诚男,197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96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现任六安市金安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长。
卢士诚:以担当书写忠诚,以责任诠释正义
自1996年进入司法行政系统以来,卢士诚同志一直扎根基层。一线司法所、社区矫正大队都留下了他的身影。20多年来的司法行政工作,让他深深热爱这个集体,也在担当作为中书写着身为司法行政人的无限光荣和高度责任感。
行成于思,争做矫正工作的“明白人”
“学如弓弩,才如箭镞。”进入社区矫正大队工作以来,卢士诚始终坚持加强对理论知识、个人修养、业务技能的学习。特别是在担任社区矫正大队大队长后,他通过不懈的学习、思考,迅速、熟练地掌握了社区矫正法规和业务知识,顺利完成角色转变,成为矫正工作的明白人。自担任大队长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800余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400余人,至今为止没有出过一次差错,所在区社区矫正工作连续多年位列六安市第一方阵。
宽严相济,甘做矫正对象的“领路人”
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多年的他,深刻地体会到要当好一名“监管员”,就必须要宽严相济开展工作。他坚持用真情温暖矫正对象,以关怀解决实际困难,以行动打开万千“心结”。对于个别社区矫正对象经谈话教育后仍然置法律于不顾,不服从监管的,他坚持严明执法,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戒。
社区矫正对象马某,原本生活小康,自从被判刑后,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难。至此,马某便消极悲观,对生活失去信心。在掌握情况后,他鼓励马某要有直面生活的勇气,要为妻儿撑起一片天空。在他的关心下,马某的生活渐渐走向正轨。在一次偶然的交谈中,他得知马某有养殖经历、养殖技术和知识时,便鼓励其创业,发展特色养殖。如今马某的特色养殖已初具规模。且马某还积极帮助村里的贫困户就业,俨然成为了村里的致富“带头人”。
社区矫正对象翁某,因怀孕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矫正执行一个多月时,他发现翁某身体出现变化,怀疑她存在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情况。他立即与翁某本人联系,并带至医院进行复查。
经检查诊断,翁某自行在非正规医院终止妊娠。在发现翁某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他没有听取别人说情,决定按照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上报。不久后,所在社区矫正机构向原判人民法院提出收监建议。
勇于担当,愿做攻坚克难的“干事人”
“社区矫正大队是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要搞‘零售’”“社区矫正干警要干事”。卢士诚用这三句话勉励社区矫正大队干警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今年上半年,开展了“两项整治”专项行动、社区矫正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等多项工作,得到了六安市以及外地同行的认可。
2022年4月,六安市暴发新一轮疫情。他第一时间奔赴一线,支援疫情防控工作。清晨,他来到包保的社区丽景苑小区,开展执勤登记、体温监测、核验“双码”等工作,引导居民依法防疫。中午,他趁着中午吃饭休息的一个小时,电话询问当日定位巡查情况和听取汇报,处理紧急事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静默管理及社区矫正规定。下午,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为居家隔离人员上门配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日常生活。晚上,他又来到卡口执勤,直到深夜……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他的努力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他常说的一句话是:“这是我分内的工作”。朴实的语言,体现了他甘于奉献的精神。他在平凡的岗位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默默奉献,书写着一篇又一篇不平凡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