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记平凡工作中的璀璨光芒(十九)
榜样的力量
2023安徽司法行政系统典型人物事迹展播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贯彻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2023安徽司法行政典型事迹展播暨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活动。即日起,“安徽司法”微信公众号开设“榜样的力量”专栏,持续展播司法行政各行业各领域典型人物事迹,展现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激励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忠诚尽职、奋勇争先。
郭玲:复议为民守初心 踔厉奋发担使命
女,1987年12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2012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宁国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宁国市政府法律顾问。
个人荣誉
■2019年荣获宁国市第一届“宁国青年五四奖章”,被评为爱岗敬业宁国好人
■2020年荣获宁国市“疫情防控期间优秀志愿服务最美志愿者”称号
■2021年荣获宁国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21年荣获宁国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22年安徽省行政复议与应诉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案例演讲比赛第四名
人物故事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无论是服务群众的“勤务兵”还是法治建设“排头兵”,郭玲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办案,有效纾解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用心用力用情书写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复议答卷。
打开便民之门。行政复议是和群众直接打交道的“窗口”工作,郭玲始终将“群众方不方便”当做工作优劣评判标准。她努力优化提升为民服务,在提高群众申请行政复议便利度上,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在宁国市矛调中心开设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窗口,耐心接待来访群众;主动公开行政复议办公地址,外地群众可邮寄申请;在宁国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平台”设立行政复议栏目,线上即可完成申请,了解复议规定,使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就能找准申请行政复议的大门。
郭玲常说,要解开群众心结就必须现场调查核实,用证据说话。为化解林权争议,她爬高山、穿密林,为不影响群众白天上班,她夜访、夜查……自2020年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以来,郭玲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4件。
校准执法靶向。郭玲深知,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制度,高效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她积极推动宁国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效实施,与市检察院签订《关于在行政复议中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意见》,完善行政复议与公益诉讼检察有效衔接等机制,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空转”。
“如果办理一个案件只能解决一个问题,那对依法行政的加持太有限”。为打破困局,她积极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通过一对一培训、点对点指导、出具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方式,给予行政执法机关必要的提醒,致力实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在郭玲参与办理的案件中,实现复议后零败诉。
接续人才培养。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在郭玲看来,法治人才培养也是法律工作者责无旁贷的义务。她创新尝试利用案件研讨分析会、法治沙龙、专题培训、旁听庭审、跟班学习和吸纳法律专业见习生、实习实训生到岗锻炼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干警执法理念,培养青年法学生法治实践能力。在她的鼓励和影响下,2名干警就读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5名干警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青年法治人才正在法治宁国建设新征程上绽放绚丽光彩!
江小明:扎根基层 甘当基层司法行政守护人
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98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怀宁县司法局洪铺司法所所长。
个人荣誉
■曾获得2015年度、2022年度优秀公务员、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2019年获评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人物故事
如果是一朵云彩,就洒下一片雨丝;如果是一泓清泉,就滋润一方土地;如果是一棵树木,就投下一片阴凉。自投身司法行政工作以来,怀宁县洪铺司法所所长江小明坚持扎根基层、奉献青春,当好螺丝钉、种好责任田,以务实之举为群众纾难解困,成为百姓心里的一杆秤、一束光。
求创新,法治宣传树标杆。在法治宣传中,江小明坚持精准施策,宣传形式多样,“三字经”宣传法深入人心。法律明白人学法突出“专”字。他坚持每年在辖区13个村(社区)开展法润乡村主题巡讲行动,精选乡村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青少年学法突出“活”字。他通过开设洪铺镇微信公众号,吸引广大青少年参与法律知识讨论,组织青少年集中开展法治假日会活动。老年人学法突出“乐”字。结合地方特色和群众喜好,他指导洪铺镇五桥村精义剧社专门编排法治小戏,到村展演,将法律知识融入大众喜闻乐见的戏曲中宣传,让百姓在潜移默化中既增加了生活乐趣,又学习了法律知识。全镇开设法治农家小屋60个,老年人定期聚集在小屋谈学法感受,话家常。2018年以来,他带领司法所及村“两委”创新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以五桥村为试点,坚持三治融合,即推进“自治”促和谐,践行“法治”保平安,崇尚“德治”树文明。洪铺镇五桥村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形成可复制经验,在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并予以推广。2022年所辖金鸡村被评为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重调解,一心为民促和谐。江小明时常深入一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实践中创造性探索完善 “握手言和”调解法,以此为基础设立了洪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握手言和”调解室,实行调解员上墙公示,为群众提供“点单式”服务。洪铺镇石库村两位村民在村内承包湖面进行水产养殖时,由于阴差阳错,双方各自都支付了十年租金并投放鱼苗,后为承包权发生纷争,甚至拳脚相向,闹得不可开交。得知情况后,江小明迅速介入调解,通过摸排当事人的交际圈找到调解突破口,从亲朋好友中,各找出一名“中间人”,一方面配合调解员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双方互通调解进展信息,经过江小明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和沟通,双方当事人又坐到了一起,最终达成和解。“从去年开始,江所长就做我们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跑了很多路,说了很多道理,苦口婆心劝和,现在这个矛盾终于化解了。”当事人陈某满意地说。2014年以来江小明主持参与调处复杂疑难纠纷126件,调解成功率100﹪。
严执法,重点人员强管理。江小明始终用比别人多一份的耐心、细心、责任心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重点人群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曾在监狱服刑,后因精神疾病保外就医,接受社区矫正。李某子女皆在外务工,其妻身体较差,无法对李某进行有效监管。为防止李某重新犯罪,江小明每周去李某家中走访,帮助李某排忧解难,对李某的身心健康状况了然于胸,并多次提醒村干部要随时关注李某的状况。李某子女对其缺乏关心,江小明便经常联系李某子女,告知他们要履行赡养义务。在他悉心的劝说下,子女们转变了对父亲的态度。通过多方努力,李某的身体健康与精神状态日益改善,与家人的关系也重新和睦。在他严格又充满温情的执法下,8年来,两类重点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
讲奉献,工作始终冲一线。2020年的汛期,洪铺镇洪镇河水位迅速上涨,洪铺镇东、西两圩汛情告急。汛情就是命令,江小明主动请缨,担起东圩东风段防汛职责,日夜巡堤查险。洪铺镇东圩东风河段长约2公里,大堤中间陡滑,行走困难,他经常是摔着滑到坝底,腿上淤青清晰可见。一天夜里10点,江小明接到巡堤人员报告,堤坝中段出现管涌,河水湍急,他迅速带头下水找准漏洞位置,用棉被、沙石填堵漏洞,再协调镇村抢险人员用油布覆盖、压实,一直奋战到凌晨4点,险情才得到控制。江小明在服务保障重点项目、防汛抗旱、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等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上,始终冲在第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不平凡的坚守和担当。
03武姗姗:“以心为灯”点亮群众法治之光
女,汉族,1982年11月出生,安徽宿州人,2005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宿州市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个人荣誉
■2020年1月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2020年4月被授予第6届“宿州青年五四奖章”和第23届“安徽青年五四奖章”;
■2021年6月被评为宿州市“政法英模”;
■2021年11月获评安徽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
■2022年2月被评为全国“三下乡”服务标兵;
■2023年1月获评2022安徽司法行政年度榜样人物提名奖。
人物故事
十几年来,武姗姗在法律援助岗位上,用春风化雨般的真情温暖了受援人的心田,在自己的岗位上脚踏实地,认真履职,用大爱和真情践行着法律援助精神,用汗水和心血播种着希望,点亮群众心中的法治之光。
辖区法律援助的“拓荒人”。她凭借着一股子天生不服输的韧劲儿,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得有声有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每个人都能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是她的初心,她坚持把初心写在行动上,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面对埇桥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欠缺、妇女维权工作室尚未组建的“空白”情况,在她的坚持和推动下,2022年6月,先后牵头在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妇联执委工作室”“政协委员工作室”,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倾听民生、了解民情,收集社情民意,结合法律援助工作,组建了“法律专业团队志愿者”队伍,致力于宣传法律法规、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渠道、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解婚姻家事纠纷等工作,通过群众“点单”、工作室“认领”的方式,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困难弱势群体的“守护者”。用热情与真诚帮助人们改变对“法律”这个字眼的别样认知,让可以触及的法律关怀深入群众心中。她将未成年人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在全市率先成立首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律师团,并联合埇桥区检察院出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律师团工作章程》,共同帮助未成年人在涉法涉诉案件中及时获得法律帮助,打造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网。对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和指派,为走在维权路上的妇女儿童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她为意外遭受交通事故严重受伤的未成年人小葛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尽全力争取了30余万元的赔偿款并全部赔偿到位,获得了小葛一家赠送的锦旗;联合埇桥区妇联为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未成年人陈某送去1000元慰问金,并送去了书包、笔记本、毛巾等生活用品;帮助刑事案件中被伤害的未成年女童朱某申请司法救济金7000元,组织工作室的志愿者为该名女童捐献衣物及生活用品,让未成年人感受到政府关怀和法治“温度”。
维护社会稳定的“护航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妇女的贴心人、未成年人的“保护伞”……“身份名片”不仅于此,她还是全区巾帼宣讲团、青年宣讲团的成员之一。近年来,她主动下沉到基层,组织律师坚持常态化深入各大街道、社区、企业及校园内,开展法治讲座、普法教育及政策宣讲。她为妇女和青年送去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送去了民法典、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等法律法规知识。2022年组织开展各类法律专题宣传、法治讲座30场次,在宿州市内400台公交车循环播放《法律援助法》宣传片,覆盖群众达40万人次,打造了埇桥区法律援助“移动宣传风景线”,扩大了《法律援助法》的社会影响。
路虽远,行则必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未来,她将继续沿着法律援助这条道路坚定地走下去,让更多群众感受到法治之光的温暖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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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法厅宣传教育处
安徽省法治宣传和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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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宣城市司法局、安庆市司法局、宿州市司法局
编辑:章海燕
校对:阳阳
审核:徐春节
安徽省司法厅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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