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法治聚焦 | 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吊銷隋牧青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2018-02-13 星辰前海律师

法治聚焦

東省司法廳經調 44 28255 44 12563 0 0 4607 0 0:00:06 0:00:02 0:00:04 4606查發現,當事人隋牧青於2014年4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存在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2017年1月在四川省新津縣公安機關存在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2018年1月23日,廣東省司法廳向隋牧青送達《行政處罰預先告知書》(粵司罰立字[2018〕第1號),告知隋牧青有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的權利。隋牧青於當日書面申請聽證。2018年2月3日,廣東省司法廳按程序公開舉行了聽證會。 

案現已處理完畢。今日,廣東省司法廳在網站上公佈了對隋牧青作出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認為隋牧青違法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經廣東省司法廳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對其處以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處罰決定。

來源:廣東律師之家微信公眾平台
文件來源:廣東省司法廳



聲明

版權所有

1、本公眾號原創作品的版權歸屬於本所,歡迎大家轉載,但請注明出處。若您需將本內容用於其他商業用途,須征得本所的授權許可。

2、部分內容翻譯來源於本所律師自主翻譯,如有不妥之處,敬請大家友情提醒,本所採納大家更為精確的翻譯。

3、本公眾號轉載內容如有來源標記錯誤,望原作者友情提醒,敬請聯繫本所修改。部分圖片內容來源於互聯網、版權歸屬於原作者所有,由於各種原因未能與原作者聯繫,若涉及侵權問題,敬請原作者聯繫本所。

免責聲明

1.本公眾號來源於網絡轉載的部分文章資訊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對稿件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本所聯繫。

2、本公眾號致力於提供合理、準確、完整的資訊信息,但不保證資訊的合理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且不對因資訊的不合理、不準確或遺漏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









100 28255 100 28255 0 0 8380 0 0:00:03 0:00:03 --:--:-- 8381 * Connection #0 to host 37.48.118.90 left intact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