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2】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秘书长路念明谈如何落实化工企业安全考核(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于2017年1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等的通知》(安监总厅宣教[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日前,中国化工报记者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采访了参与《通知》起草工作的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路念明。
三问:请问《通知》中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3029-2010)等有什么不同?
路念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0年发布了关于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及考核的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并于2011年5月份正式实施。它们分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29-2010)、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30-2010)、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31-2010)、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32-2010)。
近年来,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政策要求,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不断加强安全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和考核,根据标准内容设立了课程,建立了题库,制定了考核标准,用于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国发〔2015〕11号将属于准入类的安全资格认定取消,现为培训合格证),这些工作对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素养和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而《通知》中的三部分内容,是对原标准的补充、完善和提升,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内容更新”。根据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近期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针对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现状提出的重点考核内容,体现了与时俱进的要求;二是“要求聚焦”。考虑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如某些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危险化学品专业背景或经历,小微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学历相对较低等),考核重点内容的范围相对更集中一些,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AQ标准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了解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这种要求涵盖的是“危险化学品”,知识点过于宽泛,不利于学习、培训和考核。而这次考核重点要求“主要负责人熟悉本企业的主要风险及分级管控情况,熟悉隐患排查的范围、方法及要求,掌握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现状。”《通知》特别强调了“本企业”,从管理角度并未降低要求,且更增加了针对性,不仅易于主要负责人掌握,而且强调了必须掌握的内容。三是“理念提升”。增加了关于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体现了风险管理的理念。
来源: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陈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