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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50号)

微林芝 2022-09-29


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2022年第50号)


根据林芝市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9月7日12时起,解除以下区域临时性社会面管控,开放县(区)内人员流动,具体如下:一、第六批解除林芝市主城区和谐路、迎宾大道北段、科技路、格桑北路、尼池中路、广州大道南段、塔布路、滨河大道南段合围区内的第十五网格区域,和谐路、工布民俗街、福州大道东段、福州大道西段、广州大道南段、尼池中路、格桑北路、科技路、迎宾大道北段合围区内的第十六网格区域,尼池中路、尼池东路、工布民俗街、白玛岗路、滨河大道南段、广州大道南段合围区内的第十七网格区域,318国道巴吉村段两侧的第十八网格区域,巴吉东路、迎宾大道南段、白玛岗路、318国道、巴吉村合围区内的第十九网格区域,啤酒厂、尼洋河堤、贡堆路、永久村合围区内的第二十一网格区域及巴宜区八一镇巴吉村、永久村的临时性社会面管控,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巴宜区、米林县、工布江达县、波密县、朗县境内人员可在县域内有序流动。

三、国道318、559、219、560,省道303、306等通外道路沿线乡镇、村庄、施工单位及沿途商业店铺等由各县(区)按属地管理要求细化管理方案,定人定点负责,实行提级管控,严防外来输入。四、县(区)境内非提级管控区域内人员按照以下要求严格执行:(一)区域范围内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在本区域内有序流动,非必要不跨区域,特殊情况及时按程序向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报告。(二)居家隔离人员继续严格执行相关管控措施。(三)区域范围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本区域管理要求,各类人员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义务,按照本县(区)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提倡少外出、不聚集、不串门,保持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各县(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营造清洁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区域范围内有序开放的商场、超市、便利店、母婴店、药店、理发店、酒店等各类民生相关经营场所严格落实防疫各项措施,必须做好扫码、登记、测温、查验行程卡、错峰限流、定时消杀等工作。倡导零接触配送、取货。(五)区域范围内网吧、酒吧、洗浴场所、KTV等密闭场所暂不营业;所有宗教活动场所遵循“三个暂停”;学校、工地、福利院、养老机构、监所等单位继续实行闭环管理;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旅游景点场所等继续暂停营业;餐饮单位以配送自取为主,暂不提供堂食;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席不办”,暂不举行各类会议、活动;继续暂停各类培训机构所有线下教学活动;各类学校复学复课时间另行通知。(六)区域范围内特别是交通沿线的县(区)和乡镇要严格按照防疫政策,加大入(过)林车辆和人员管理,严防疫情外溢和输入。对于离林后又返林人员,严格按照《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6号)》要求,落实相关管控隔离措施。(七)严格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对重点人群进行每日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各县(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科学确定辖区内开展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八)做好区域范围内人员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并及时按程序向相关工作人员报告。拒不配合防疫工作、谎报瞒报,故意绕行躲避检查的,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四方责任”,推动各项生产生活有序恢复。区域范围内管理人员要做好群众的服务引导和保障工作,切实做好自我防护。解封不等于解防,放宽不等于放松。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动摇,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以实际行动共同守护健康家园,巩固来之不易防控成果。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林芝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林芝市疫情办:0894-5829022;0894-5820353巴宜区疫情办:0894-5919981米林县疫情办:0894-5459660

工布江达县疫情办:0894-5711966

波密县疫情办:0894-5423006

朗县疫情办:0894-5465233

察隅县疫情办:0894-5436001

墨脱县疫情办:18189949388;18989942550



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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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二维码查看巴宜区主城区疫情防控15、16、17、18、19、21网格概略图)


审核李宏媛

主编陈   昕

责编:刘   渝

校对鲁   闯

来源: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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