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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59号)
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2022年第59号)
一、长期在我市居住生活人员和入(返)林后已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集中)健康监测管控措施的人员及车辆,持藏易通“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正常,经查验7天内无市外旅居史,即可在市域内有序通行。广大市民积极主动配合核酸检测。
二、对位于国道、省道等通外道路沿线乡镇、村庄、施工单位及沿途商业店铺实行提级管控;在进入林芝的各通道设立疫情防控检查点,对入林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查验。三、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入林卡口等地设置核酸采样点,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面向跨市流动人员提供“落地检”服务。
四、坚持非必要不离林、非必要不入林。所有区内外入(返)林人员必须提供“三天两检”核酸阴性证明(即连续3日内间隔24小时2次核酸检测,下同)、藏易通绿码,区外入林的提前3天在藏易通报备,在抵达林芝第一落点、第一时间前往定点隔离场所进行医学观察。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他地区入林的,采取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三天三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提前向社区报备,点对点转运至监测点实施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采取集中健康监测,无异常后解除。五、对外来进入林芝或经过林芝辖区的人员及车辆实行闭环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管控或由属地送出林芝。对持有西藏自治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和司乘人员开辟绿色通道,点对点通行并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基础上及时卸货、做好消杀。卸货完成后原则上当天离开林芝,确需在林芝住宿一晚的,需到指定隔离酒店住宿并做一次核酸检测,持阴性证明离林。六、离开林芝人员持“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藏易通绿码,并在机场、火车站、陆路卡口等指定地点增加一次抗原检测,结果呈阴性方可离林。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2022年第16号通告及补充规定同时废止,此前通告、文件中参照16号通告及补充规定执行的以此通告为准。感谢广大市民、旅客朋友的理解、配合和支持!林芝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林芝市疫情办:0894-5829022
0894-5820353
巴宜区疫情办:0894-5919981
米林县疫情办:0894-5459660
工布江达县疫情办:0894-5711966
波密县疫情办:0894-5423006
朗县疫情办:0894-5465233
察隅县疫情办:0894-5436001
墨脱县疫情办:18189949388
18989942550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审核:李宏媛
主编:陈 昕
责编:刘 渝
校对:鲁 闯
来源: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