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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购100箱口罩,还涉嫌违法?北京一女子接了个电话后彻底懵了……

点我→ 北京交通广播 2020-09-14
3月10日北京大兴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公布了一段涉疫情的电信诈骗录音我们一起来听一听(以下是举报人提供真实录音,为保护个人隐私,声音经过技术处理)

这是宅在家中40多天的事主刘女士(化名)突然接到一通来自“北京疾病预防管制中心”的电话对方以刘女士违法贩卖口罩为由一步步将刘女士引入设好的骗局中


第一步:

冒充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电话拨通以后,对方上来就表明身份:我这里是北京疾病预防管制中心。

注意!

这里有一个明显的错误:根本就不存在“北京疾病预防管制中心”这个单位。

地球人都知道,正确的名字应该为“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二步:

给受害人扣上违法帽子,准确说出受害人身份信息

接下来,骗子继续说明来电意图:“我们单位接到通报,说您在网络上大量贩售医用口罩,这个情况您清不清楚啊?”由于诈骗电话是通过手机打来的,这下引起了刘女士的注意:“你给我打电话是不是应该用你们单位的座机啊?”。而面对刘女士的质疑,骗子强调自己所谓的“管制中心”单位的座机是专门用于接听群众热线的,同时再次质问刘女士是否订购过口罩。在刘女士否认之后,骗子拿出“杀手锏”:准确的说出了刘女士的身份信息,并声称刘女士违反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二条,还一字不差地念出了规定,最后大声说出“将依法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注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二条确实存在。但不是让骗子用在诈骗上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二条: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步:

耐心分析,骗取信任

此时,刘女士已经被唬住:“你们得帮我查清楚啊,我就是个普通上班的,在家都呆了快40天了,连自己家门都没出去过,突然来这么一个电话,说我销售口罩,我真有点懵。”
面对已经上钩的刘女士,骗子开始帮刘女士分析为何她的个人信息会泄露,“身份证是不是丢失过”“是不是外面办事的时候经常用到个人信息”“最近是不是在网上购物”……这些情况一一被刘女士否认,骗子接着又称刘女士的情况可能和新闻媒体报道的一样:个人身份信息外泄被犯罪分子冒用,在上海订购了100箱口罩,进行囤积高价出售。


注意!

这个时候骗子说的每一句话,就为了博取受害人的信任,名为帮她去核实,实则进一步将受害人领入冒充公检法的圈套之中。


第四步:

老手段——“免费”转接公安局电话

接着,骗子继续顺水推舟:给你个建议,马上去公安局报案。
骗子还煞有介事地让刘女士找来纸和笔,记下来所谓的“文件流水编号”而刘女士则表示不知道上海公安局的电话,骗子继续:“那这样好了,我待会请前台总机帮你打电话,开启咱们国家免计费的报案系统,转接案发当地的公安机关。”随着所谓的公安机关报案系统的开启,刘女士就掉入了冒充公检法的骗局中。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


注意!

公安机关目前为止未与任何单位、部门实现话务直接转接通联!


疫情特殊时期骗子的手法也开始“变异”刘女士一开始还在质疑但最后还是被攻破心理防线

大家接到诈骗电话一定要质疑到底不给骗子任何的可乘之机

最后送上一个咱北京大妈“反杀”骗子的案例供您参考!



内容源:平安北京、兴安反诈联盟

编辑: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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