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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33人!北京警方严打这种违法犯罪行为!

点我→ 北京交通广播 2021-04-17

导 读

自4月10日启动严打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刑侦、环食药旅、网安等相关部门及各属地分局在森林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连续破获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及制品案件32起,抓获涉案人员33名,起获非洲灰鹦鹉、葵花鹦鹉、红腿陆龟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74只,其他鸟类近50只,穿山甲鳞片21枚

资料图 新华社记者周勉摄专项行动期间,北京警方对全市重点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集群活动地、候鸟越冬地和迁徙通道进行严密巡查,严厉打击利用粘网、猎套、猎夹、地枪、排铳、投毒、电击、电子诱捕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



案例1


4月16日,朝阳公安分局民警在华威路附近将涉嫌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9岁)抓获。经对刘某进一步开展工作,警方发现了向其贩卖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6岁)。

当日,民警在惠新西街附近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在刘某、王某二人住处,共起获非洲灰鹦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葵花鹦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各1只,其他野生鸟类40余只目前,刘某、王某2人已被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被装在木箱中的非洲灰鹦鹉。图片:Lwiro Sanctuary


案例2


4月初,大兴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贩卖野生动物。对此情况,大兴分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在市局网安总队等部门及大兴森林公安处的配合下,4月14日,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男,35岁)抓获,起获珍贵、濒危野生鹦鹉4只
据了解,胡某某在QQ群中发布了出售濒危野生鹦鹉的消息,后通以千元每只的价格向外出售目前,该人已被大兴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3


4月上旬,通州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有人非法出售野生动物。通州警方立即部署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30岁)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的野生动物爱好者群内发布相关交易信息,以每只数千元不等的价格,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4月21日,民警在王某某租住的平房内将其抓获,现场查获“蓝和尚”鹦鹉、“小太阳”鹦鹉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9只目前,该人被通州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蓝和尚”鹦鹉,图自百度百科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今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内容明确规定,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北京警方呼吁:广大市民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或者向森林公安部门(010-84273363)举报。


不要为了利益或口舌之欲

再去捕杀那些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

否则等来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

转发!

呼吁大家一起保护野生动物


内容源:平安北京

编辑: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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