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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A牌二手摩托拍出超303万元“天价”,竞拍者至今没支付价款…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导 读
11月1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辆挂有京A车牌的二手摩托车进行司法网拍,起拍价1.63万,经过1286次出价,于11月12日以超303万元成交,一时间引发热议。
然而12月2日,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竞拍成功者并未如期支付价款。北京三中院工作人员表示,流拍的摩托车将会进行二次拍卖。截止目前,有关部门正对摩托车流拍事件进行调查。
1、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7时至20时,禁止摩托车通行。
2、二、三、四、五环主路,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
3、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禁止京B号牌摩托车行驶。
4、全天禁止外省、区、市摩托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其他道路摩托车禁限规定,请以道路具体标志为准。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对此,新京报记者咨询北京车管部门,得到了相同的答复。业内人士则表示,300万元可以在市场上买到10个京A牌照,这里面应该有推手存在。还有网友猜测,抬高价格的多是车贩子,一起联手抢前几名,拍到后不付款,亏掉押金。然后法院在这些人中进行二次法拍,大家都不出价,最后以起拍价中签,将京A牌摩托车收入囊中。“2012年开始,车牌就不能跟着车过户了,购买者只是获得了京A摩托车牌指标,需要重新选号。”
记者以准备参与竞拍的名义拨打委托拍卖方三中院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因为该二手摩托车拍出天价一事在网上成了“热搜”,所以法院方面相关工作人员对此事非常重视,还没有听到摩托车竞拍者交付余款的信息。“恶意竞拍的判定和处罚都是法院来做,我们只能配合调查。”
“流拍之后,这辆摩托车还会进行二次拍卖,准备购买的市民可以继续关注相关信息。”
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首先会被扣除预交的保证金。如该买受人在竞拍过程中出现超越常规的高频次加价行为且在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成交价款的,构成以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该买受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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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青年报、新京报
编辑:圈圈
值班主编:彭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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