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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凌晨在北京顺义骑车撞死老人,却起诉镇政府索赔24万

点我→ 北京交通广播 2021-04-15

导 读

2020年,顺义一名男子在凌晨骑自行车时,撞死了一位横穿马路的老人。男子认为,当时镇政府未开路灯,存在重大过错,应赔偿50%损失,于是起诉当地某镇政府索赔24万元。

3月31日,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件。

据北京交通广播记者戚天报道,年10月4日早上5点30分,原告王某骑车上班,经过顺义区某村庄边的马路时,撞上了横穿马路的一位七旬老人。王先生在法庭上回忆事故当天的情形:

王某:当时我骑的是一辆带横梁的赛车,速度在10迈左右。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在我面前不到一米的位置了,只能是本能反应刹车,但是最后还是撞到人身上了,他向后倒的时候磕到了后脑。

△现场监控

据了解,王先生持续两个多月时间每日骑车经过这条道路,每天5时30分出发,晚上8点左右回来。
据王先生描述,自行车撞到了老人的左腿,王先生和老人几乎同时倒地,两人没有发生身体触碰。事后,王先生自己轻度擦伤,而老人已经没有意识,他赶忙拨打了120电话,将老人送去医院。
老人因为重度颅脑损伤,抢救几天之后不幸去世。交管部门认定,王某和死者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王某赔偿死者家属48万元。
王某认为,事发时是深秋早晨5点半,天色很黑,自己没看到行人是路灯惹的祸。

王某:因为没有开路灯,完全看不到这个人,如果当时看到的话,我的车速因为不快,10迈左右,我完全可以停下或者是避让他。

△现场血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实,事发现场确实无路灯。据记载,现场道路为南北走向,道路中心设有单黄虚线,两侧各有一条混合车道,发生事故时天气明,无路灯照明。
王某起诉道路和路灯管理方——顺义区某镇政府索赔24万元,原告代理人说:

原告代理人:北京市关于路灯开启关闭时间的规定,应该晚上开灯是6点,早上关灯是5:41;该道路每天都是晚上6点开到12点就关灯,造成四五个小时无照明,造成了安全隐患。

被告代理人认为,我国对乡村道路的照明时间没有明文规定。

被告代理人: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坚持并推进半夜灯等节能控制方式。城市道路照明都可以半夜灯模式,何况本案是乡村道路?对于农村居民来说,路灯开启到凌晨12点,已经基本可以满足居民的出行需求了,镇政府已尽到了路灯的管理义务。

△庭审现场/顺义法院提供
另外,被告认为路灯是否开启与事故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代理人说:

被告代理人:即使人在黑夜中行走,也是可以看到附近的一些物品的。照原告所述速度很慢,是不可能刹车不住,原告的身高也可以采取双脚踩地等方式将车辆停住,避免本次事故的发生。

△询问证据照片质证意见/顺义法院提供
法庭上,双方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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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交通广播 戚天 赵明聪、北京晚报

编辑:圈圈

值班主编:彭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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