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自行车!广州交警重磅通告
昨日(7月13日),广州交警发布了《关于调整电动自行车和其他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通行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通行通告》)以及《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登记通告》),征求意见时间为7月13日至7月22日。
根据这两份通告的规定,广州将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未上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广州行政区域内上道路行驶。此外,广州调整了限行范围,从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中心区部分区域,在该限行区域内一律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限行范围调整为中心区部分区域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广州市政府在2016年11月发布了《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提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一律不准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多年来,社会各界对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此外,由于近两年,随着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以及疫情期间特定交通环境的影响,电动自行车数量增幅明显,电动自行车乱穿插、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日渐凸显。同时,叠加非机动车道缺失等情况,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
为此,广州交警在跟踪、评估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政策实施成效,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相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政策优化研究,酝酿推出调整方案。
此次政策优化调整主要内容为:一是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二是电动自行车限行范围从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中心区部分区域;三是经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预约通行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可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广州交警表示,此次将电动自行车限行范围从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中心区部分区域,主要是考虑交通运行状况、非机动车道设置情况、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以及各类交通通行需求等方面因素。
以下区域(均含所指路段)内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东面:科韵中路(广园快速路至琶洲大桥段)、琶洲大桥、科韵南路(琶洲大桥至新滘东路段)以西;
南面:新滘东路、新滘中路、新滘西路以北;
西面:机场路(黄石立交至三元里大道段)、三元里大道(广园西路以北路段)、广园西路(三元里大道以西路段)、环市西路(广园西路至西场立交段)、增槎路(增埗桥至西场立交段)、增埗桥、珠江(增埗桥至人民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人民桥、工业大道北、工业大道中、工业大道南(新滘西路以北段)以东;
北面:黄石东路、白云大道南(黄石东路至广园中路段)、广园中路(白云大道南以东段)、广园东路、广园快速路(科韵中路以西段)以南。
网约配送车辆登记后
可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通行通告》明确规定,在上述限行区域内,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那么外卖等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是否同样不能进入限行区域?
对此,广州交警表示,经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预约通行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不受本通告第一条限制。政策优化调整后,广州市将对网约配送车辆、驾驶人、号牌、所属企业等资料进行信息化登记。经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预约通行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可在限行区域内通行。预约通行具体措施另行公布。
而《登记通告》也对网约配送车辆的管理作出了规定,明确提到对于网约配送车辆符合“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蓝底白字号牌和行驶证。网约配送车辆应当以网约配送企业名义登记,并按网约配送的用途使用,不得交予非本企业人员使用。
一人可申请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
牌证费为30元/套
电动自行车通过什么途径可以办理车辆登记上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上述两份规定,广州市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外地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可申请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
在广州市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获得CCC认证。为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广州交警提供“线上+线下+带牌销售”三种途径办理。
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市民可以通过线上小程序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证明或进口凭证,填写车辆信息进行预登记。其后,到线下服务网点交验电动自行车并安装号牌,按照物价部门收费标准缴纳牌证费,即完成电动自行车登记。同时,可以在“带牌销售”网点,直接购买已预登记并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以选择邮寄或在线下服务网点自取的方式,获得车辆行驶证。
《登记通告》规定,根据广东省非机动车牌证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套。
此外,对于限行区域内的存量电动自行车,广州将采取过渡性管理措施,比如可考虑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电动自行车可在“除主干道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严管路段以外的路段”临时通行。
电动自行车店店主表示观望
专家:非机动车的管理应更精准
电动自行车店店主胡先生向“特搜”表示,目前整个市场电动车量大,如果上牌管理也比较合理。但他同时也担心,如果禁行范围设定为中心区部分区域,电动自行车销量可能会受到影响。
而店铺在广州市越秀区海印电器城附近的张先生认为,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中心区域范围太大,这样即使拿到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几乎都不能上路。
不少电动自行车店店主表示,目前还在观望中,需等待进一步的公布,再决定他们在这个行业中的“去”或“留”。
对此,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表示,非机动车的管理应更精准、更长远和通盘,打擦边球或举棋不定,都不利于管理。
* 本文部分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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