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人中招!“广府一号”被曝买房要签“双合同”!广州住建局紧急提醒
下定买房
网签遭遇双合同
近日,宋先生向“特搜”报料称,2021年1月31日,他购买了翔龙广府一号楼盘的5号楼,当时认购的是5号楼的12楼。
等了7-8个月后,开发商迟迟不和宋先生办理网签,因为这栋楼没有预售证,是一种违规销售的行为,导致无法网签。
“特搜”从宋先生的付款记录可以看到,他在2021年1月31日就支付了85万元首付款,收款方为“君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广府一号楼盘的开发商。
然而,宋先生交完钱苦等半年后,等来的却是换房的通知。
“特搜”了解到,这个楼盘有很多号楼,而政府是逐号楼地批预售证,开发商领到了第一批预售证,就想抢闸卖第二批房,结果等不到第二批预售证,只能与报料人宋先生协商换房。由于宋先生急于筹备婚房,结果就“掉坑”了。
更令人不解的是,宋先生同意换房后,他还需要多支付一笔装修款,这笔装修款是首付款之外的,不能写到预售合同里,隐瞒合同实际的款项。
从这张18万元的装修款收据可见,开发商为了规避监管,收款用途只是写了“诚意金”。
除了用各种手段隐瞒款项的实际用途,开发商还将之前给宋先生的收据全部回收,重新开出日期为2021年8月13日的收据。而装修合同签完后,也一直都不给一份宋先生自存,他多次索要均无果。
由于销售人员拒绝沟通,宋先生与其他业主已经联合向广州市黄埔区住建局及广州政务热线投诉。随后,“特搜”与宋先生一起到销售中心了解情况,但销售中心负责人表示,需要由开发商的公关部门来回应。
截至“特搜”发稿时,暂未收到开发商的官方回应,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的最新进展。
广州住建局发布
《广州市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
接连新政下,广州部分一手楼盘在未领到预售证之下也开始抢跑。
10月8日,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广州市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下简称《交易提示》),提醒购房者在支付预售款时,要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以免开发商挪用资金;同时,关注房屋抵押状态;预防警惕“代办资格”“伪造流水”“首付贷”等违规违法行为。
《交易提示》一共有七项提醒
广州住建局提醒购房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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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确认拟购房屋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未取证的房屋,勿向开发商账户支付任何费用,“购买未取证的房屋,很可能发生开发商挪用资金等问题,形成项目烂尾风险”。
2、留意销售现场的公示信息和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风险提示,将预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不要向非专用账户交存房款,谨慎使用现金支付。特别是多期、向多账户付款的情况,尤其要注意辨识。
3、要仔细查看销售现场的公示信息,充分了解在售房源信息,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款专用账户、商品房销售进度控制表、周边教育资源、公共交通等。其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款专用账户信息可在阳光家缘网进行查询。
4、选购房屋时,应要求开发商明确拟购房屋是否设有抵押权。对于设有抵押权的房屋,要严谨评估风险,可要求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抵押和进行网签的具体时间,并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责任,以保障权益。
5、明确拟购房屋的楼层,核查拟购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内,是否设有抵押权等内容。注意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流程及时间节点、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对于开发商或中介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或签订补充合同。
6、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在签订合同前,要特别关注服务人员/机构的合法资质,核查《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明》,中介服务授权委托书等内容。
7、在购房前仔细核查自己的购房资格,警惕并远离“代办资格”“伪造流水”“首付贷”等违规违法行为。
* 本文部分资料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南方都市报、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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