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楼记 | 面积缩水,门口像“洞口”!广州海珠米立方楼房疑惨遭“魔改”
近日,“特搜”收到位于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米立方楼盘的数名业主报料,他们表示,收楼时看到房子的面积,和去年在销售中心参观的样板房相距甚远,怀疑严重缩水。
据业主提供的样板房视频,当时这种精致的小户型,只要9000多元/平方米,使用时间为22年,吸引了不少人购买。
业主洪女士表示,她在去年8月份购买了米立方楼房,性质是合作建房。当时销售表示是按照1:1打造的,收楼标准也是1:1。
但到今年10月初收楼的时候,不少业主才觉得被骗了:
阳台就如开了一扇窗户(一样狭窄);
衣帽间门口像“洞口”,要钻过去才能更衣;
楼上楼下两个单元在合同上标明面积一样,分开出售,价钱一样,但二楼的单元根本连阳台都没有,且高度仅2.3米不到……
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业主贺先生实地测量后发现,这套房子的套内实用面积大概只有24平方米,和合同中写的建筑面积48平方米完全不符。
不少业主觉得房子货不对板,和开发商协商。但对方表示,可以退款,但房款要分6个月退回,另外每个单元的装修费用,则需要业主支付。
如果退房退款,也就是说业主贺先生会损失了14万元的装修费,再加1年的房款利息。
为此,今日(10月27日),“特搜”和业主们再次来到米立方楼盘的售楼中心了解情况。
面对业主们的质疑,米立方销售负责人刘经理表示,他们之前已经找了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量,建筑面积的与合同相差不大,强调涉及商业用地实用率只有61%,房屋公摊的面积有点高,将近20平方米。
而律师就建议,业主方可以自己找第三方检测机构,再次测量房子面积。
律师-陈俏丹:
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是48平方米,如果现在有证据,或者经过权威的机构测量或精准计算后,证明实际的建筑面积达不到合同标准的话,也是违反合同的约定,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去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陈俏丹强调,业主们在这个时候,还要保留好相关的数据,便于维权。
律师-陈俏丹:
看这个合同,其实存在认定无效的风险,由于土地属于集体的土地,按照实际情况来说,合作建房如果认定为房屋的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是合作获得相关的权益,这个合同才有效。至于装修费退不退还的问题,无论是合同有效还是解除的情况下,只要认定为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是开发商违约导致解除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其实业主还是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实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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