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小满”广告开发团队,承认“直接使用”!刘德华发文回应……
但在广告片发布当晚,博主“北大满哥”就发布了标题为“被抄袭了过亿播放的文案是什么体验”的维权视频,该视频中将2021年其发布的一条视频与奥迪汽车广告进行逐句对比,直指奥迪视频文案系全文抄袭。
5月22日,针对博主“北大满哥”发布的这条维权视频,奥迪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
“我们注意到昨日发布的一则短视频存在文案侵权的相关讨论,就该事件中因监管不力、审核不严给刘德华先生、北大满哥及相关方造成的困扰,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该视频由创意代理公司 M&CSaatchi 提报并执行,本着不回避问题的原则,我们已责成其尽快就所涉文案侵权情况进行处理,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在事实正式澄清之前,奥迪各官方渠道将全面下架该视频。”
今天13:40,该奥迪品牌视频开发团队发布声明,称因公司奥迪服务团队版权意识淡薄,在未与版权方沟通的情况下,直接使用了抖音博主北大满哥关于 “小满” 的视频中文案内容,承诺尽最大努力弥补对原作者的损失。
相关视频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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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人民网微博发表题为《人民快评:奥迪文案“像素级抄袭”?谁来给个说法!》文章指出,昨天是小满节气,奥迪一则由知名艺人刘德华代言的广告刷屏。今天,某博主晒出其去年的一个视频称“被抄袭了过亿播放的文案是什么体验”,直指奥迪视频文案系全文抄袭,这个维权视频同样刷屏。
对于奥迪来说,这是惨不忍睹的“车祸”事故。昨天,涉事视频点赞有多多,今天挨骂声就有多高。如果最终证实涉事视频的文案确系抄袭,那么奥迪的企业形象就会遭受重创。
最重要的是,如果涉事视频的文案确系抄袭,这就涉嫌违法。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必须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如今,奥迪方面已给出声明,承认监管不力、审核不严,并公开致歉。奥迪在声明中还表示,该视频由创意代理公司M&CSaatchi提报并执行,本着不回避问题的原则,我们已责成其尽快就所涉文案侵权情况进行处理,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目前,奥迪各官方渠道将全面下架该视频。这是务实之举。接下来,创意代理公司M&CSaatchi该出来给个说法了。要交代来龙去脉,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在回应中不能甩锅,不能狡辩,也不能顾左右而言他。毫无疑问,此事是年度丑闻,一定被钉在广告史的耻辱柱上,如果不能痛改前非,恐怕在业内无法立足了。
侵权了,违法了,可不是小事。更可笑的是,问题视频中的很多文字跟原视频一模一样,简直是“像素级抄袭”,借用网友的话说,哪里抄袭了?只不过是复制粘贴一下。在国家强力维护知识版权的今天,还出现这档子事,令人费解。正如维权博主所称,相信德高望重的刘德华先生不会扒他的文案,再去发商业广告,“是谁扒的,谁就站出来帮他做一个解释。”解释也不算完,该怎么处理,监管部门也有责任介入。
“每一个直击人心的创意背后,都是无数个日夜的厚积薄发”。诚然,如果不尊重原创,哪还有创新?如果抄袭不受制裁,置法律于何地?
再豪华的车,一旦“翻车”,一定难堪。再刷屏的文案,一旦卷入抄袭风波,就会呈几何级丢人。涉事文案就这样一句话,“不自满,知不足”。不知道涉事公司有没有知不足?有没有知耻?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从《著作权法》的层面来说,“北大满哥”如果要主张奥迪公司视频广告的文案侵犯自己的文案著作权,首先要证明自己享有文案的著作权;其次,两条视频的文案构成实质性的相似。奥迪公司如果要主张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需要提供合法的抗辩事由。
从目前披露出的信息来看,“北大满哥”如果提起诉讼的话,被法院认定是著作权侵权的可能性比较大。一旦构成侵权,奥迪公司就要立即作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措施。
郑宁表示,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刘德华作为该视频的表演者,使用他人的作品进行表演时,要事先获得文案著作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构成侵权。
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奥迪公司委托创意代理公司 M&CSaatchi 提报并执行去策划拍摄广告,广告公司对于广告文案的版权问题把关不严,是该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奥迪公司可以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要求广告公司赔偿损失。
“好诗、好帅、好境界”,相信昨天看到这段广告视频的市民,大多都会被唯美的画面和文案打动。怎奈一夜之间“爆款”变“暴雷”,发生这样的事实在令人遗憾。有网友称:“这波操作真是苦了奥迪,坑了华仔”。
那么,对此事件您有什么看法呢?
* 本文来源综合:奥迪、中国新闻网、人民网评、中国消费者报、21世纪经济报道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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